沈阳女瞒旧病买保险患新病遭拒赔起诉获胜

沈阳女瞒旧病买保险患新病遭拒赔起诉获胜,第1张

沈阳女瞒旧病买保险患新病遭拒赔起诉获胜,第2张

沈阳女子为旧病买了保险,新病却被拒赔。官司打赢了
案例回放
投保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她的疾病。
买了重疾险后,王女士不幸白血病住院,保险公司却拒赔。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2005年11月,王女士与沈阳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重疾险合同,保险金额为5万元。双方签订合同时,保险公司询问王女士是否有重大疾病。王女士说没有后,保险公司同意承保。【/br/】购买保险近一年后,王女士被确诊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但在2007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保额的80%作为I类重疾险赔付。
保险公司称:王女士违反了保险合同约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投保前王女士患有冠心病,故意隐瞒病史,所以保险公司不同意赔付,只同意退还部分保费。
王女士认为自己得冠心病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投保时已经痊愈,觉得没必要说了。即使我没有告诉你我得了冠心病,我现在得了白血病,两者是不相干的。
2007年4月,王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付重疾险4万元。
法律歧视:
如实告知义务体现了诚实信用原则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必须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进行说明和询问,被保险人也必须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的说明和询问义务应先于投保人的告知义务,未经保险公司询问,投保人不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本案中,保险公司虽对王女士的身体状况进行了询问,但询问内容不详细,导致王女士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更关键的是,王女士的冠心病与本次保险事故中的疾病没有因果关系。故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给付王女士重疾险4万元,解除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
沈阳中院法官赵也解释说,如实告知义务是诚信原则在保险业的体现之一。双方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信息,不得隐瞒、遗漏、错误或者欺诈。客户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可以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费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
法理类:
投保时要讲真话
关于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法律规定:保险事故的发生不是由被保险人未告知的重大事件引起的,可以认定该未告知事件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没有“重大影响”,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未告知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果想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尽量详细。最重要的是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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