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报关员考试每日一讲(6月28日)
如遇特殊情况
,遗失登记手册应及时向主管海关报告,主管海关应及时移交缉私部门按规定处理。缉私部门处理后,企业应向主管海关提交以下文件进行核查:
(1)经营企业关于加工贸易手册遗失的书面报告;
(二)申请核销企业的书面材料;
(3)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报关单;
(4)缉私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海关按规定需要收集的其他单证和资料。【/br/】遗失报关单复印件可以加盖报关地海关原印章,然后报验。
如果不申请注册手册中的辅料,可以直接将注明辅料合同号的出口报关单、合同、核销单提交备案审批。
如解除合同,企业应报外经贸部审批并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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