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体育尖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体育尖子工作的通知,第1张

关于做好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体育尖子工作的通知,第2张

各市招生委员会,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国家招收优秀运动员的政策规定,严格审查录取资格,杜绝弄虚作假,加强考试录取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收优秀运动员的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招生规定,现将200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收优秀运动员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1.参加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相关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四名。

2.参加省教育厅或省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办(或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者。

3.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国际体育组织主办的全国性体育比赛(不含邀请赛、地区赛、商业赛)并获得前六名者。

4.参加地级市(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相关部门联合主办)的田径、游泳比赛,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

(2)报名参加我省全国统一高考,并在报名时填报体育相关项目前几名的考生。

体育尖子生是指符合上述条件,报考普通高校普通专业的考生。

二。注册程序和要求

1、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时,必须填写尖子体育考生的相应信息点,并准确填写尖子体育项目(每位考生只能填写一个项目,如项目多报或不清楚,由审核专家组确定项目),然后到县(区)招生办办理尖子体育确认手续。

2.考生在办理体育尖子确认手续时,须向县(区)招生办提交高中教育阶段及民二代所有材料【同一竞赛的顺序书、成绩书、成绩证书(证明)三种材料中的一种材料】(顺序书须提交原件或复印件,成绩书或成绩证书(证明)其中一种须为原件)。不完整的材料将不予登记。

3.考生提交的获奖材料项目必须与所报体育尖子项目一致,同时需要领取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考体育尖子专项考试准考证。

4.县(区)招生办对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出具《2009年体育尖子考生提交相关原始材料证明》(附件1)和《2009年体育尖子考生证明》(附件2)。

5.县(区)招生办汇总考生原始材料后,填写《2009年体育特长生考试考生信息表》(附件3),并于2月20日前将与考生竞赛的获奖材料报送市招生办。市招生办于2月25日前送至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处范英洲同志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试时间、地点和项目

(一)考试时间:2009年4月11日至12日。考生须提前一天(4月10日)到中山大学体育系报到,并缴纳报名费。

(2)考试地点:中山大学英东体育中心。联系电话:020-84113108或84113285,联系人:陈卓远。如需住宿,请提前20天联系020-84112978(西区招待所)、8411000(培训公寓)、84110488(紫荆花园)。

(三)考试项目:

1、田径(田径运动尖子考生必须参加下列考试之一)

男子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高1米,间距8.9米)、400米栏(高0.914米,间距35米)、跳高、跳远、撑杆跳高、三级跳远、标枪(700克

女子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高0.84米,间距8.5米)、400米栏(高0.762米,间距35米)、跳高、跳远、撑杆跳高、三级跳远、标枪(60。

2.球类:篮球、排球、足球;

3.游泳(游泳项目的顶级运动员必须参加以下考试之一):

50米、100米、200米和400米自由泳,50米和100米仰泳,50米和100米蛙泳,50米和100米蝶泳。

4.未纳入体育尖子考试的体育项目(指由全运会、全国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或省教育厅或广东省学生体育总会主办的比赛),体育尖子加分时,以考生高中阶段比赛成绩为依据。

体育尖子项目考试内容、方式及评分标准请点击查看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校体育尖子专项考试大纲。

四。考试中的其他问题

(一)监考人员从各有关单位聘请。

(2)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凭加盖县(区)招生办公章的《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考体育尖子考试准考证》到考点报到并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到考点报到,否则不加分)。申报时须向考点缴纳专项考试报名费(按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3)各市招生办指定专人带队考试。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的保险公司办理考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交通),以确保考生旅途和考试期间的安全。

5.额外加分

体检结束后,由省招生办会同省教委纪工委、教育厅、体育厅、卫艺厅等部门和有关专家,共同组成高考体育尖子成绩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报考项目、运动经历、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和加分。

1.开题测试项目:通过省内体育尖子测试(考核)并经体育尖子教材专家组考核合格者加20分(开题测试项目参照2009年体育尖子专项测试大纲所列测试项目具体内容);

2.非开放测试项目:根据申请条件,经体育教材专家组审查评估合格的加20分(非开放测试项目是指2009年《顶级体育专项测试大纲》中未列明具体内容且项目和成绩必须经专家组鉴定合格的测试项目,田径、游泳项目不属于非开放测试项目)。

不及物动词录取工作

(一)备案原则

经测试(评价)达标并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体育尖子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体育尖子考生专项考试加分后,与其他考生一起从高分到低分向相关高校提出报考和择优录取。

(二)弄虚作假,达到(达到)报考条件或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加分)尖子体育的资格。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今年高考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高校招收体育尖子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影响录取质量和考生的切身利益。各高校和各级招生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招生相关政策,确保招收体育尖子人才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市招生办将此文转发至各县(区)和中学,确保宣传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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