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15)

09年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15),第1张

09年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15),第2张

第十五章律师制度概述

第一节律师的概念

一、律师的概念
律师是指经国家考试合格并获准执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行诉讼、非诉讼等法律事务的律师。这个概念包括三层含义:

1。律师是经国家考试合格,发给律师执业证书,准予执业的法律职业人员。2 .
。律师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经人民法院指定,参与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
[br/]3。律师的职责是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律师制度的概念和意义

律师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律师的性质、任务、业务范围、资格和执业、工作机构和律师工作内容的规范性制度。律师制度的意义有四个方面:

1。律师制度是健全民主和加强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2 .
。律师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手段;
[br/]3。律师制度是维护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4。律师制度是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

第二节律师的性质

一、关于“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的问题[br/]二、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者

1996本文从律师职业属性和法律属性的统一出发,对律师的性质作出了较为科学完整的界定。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科学界定了律师和律师组织的性质:律师同会计师、审计师等为市场经济提供服务的机构一样,都属于市场经济的中介组织。律师是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作为律师中介组织,它具有自治性和自律性两个特征。

第三节:律师的任务和业务范围

一、律师的任务
我国《律师法》第一条规定了律师的任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正确实施。”这要从“两个维护”统一的角度来理解。

二。律师的业务范围

根据我国《律师法》第75条规定,我国律师的主要业务范围有七种。

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聘请为法律顾问。2 .
。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br/]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用,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5 .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和仲裁活动。
]6。接受非诉讼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7 .
。解答法律咨询,撰写诉讼文书及其他与法律事务相关的文书。

第四节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一、旧中国的律师制度
在中国古代,有“诉讼律师”等帮助他人进行诉讼的律师。清末首次规定了律师法律制度。但是没有实施。民国时期,南京临时政府开始建立律师制度。北洋政府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律师制度法。国民党政府曾颁布《律师法》,但由于政治腐败和暗诉,律师活动无法有效开展。

二。新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新中国的律师制度是在废除国民党旧传统、确立解放区人民司法原则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经历了初步建立、发展破坏、恢复重建、改革发展几个阶段。《律师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律师制度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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