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贸易知识问答,第1张

补偿贸易知识问答,第2张

1.什么是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Compensation trade)是指国外厂商提供或利用国外进出口信贷进口生产技术和设备,我公司生产,通过回售其产品,分期偿还对方技术、设备价款或信贷本息的贸易方式。
二。补偿贸易有哪些形式?
1。产品转售称为回购贸易或简称转售
在补偿贸易中,用进口设备或其他物料生产的产品一般称为直接产品,由直接产品支付货款的称为产品转售。一般适用于设备和技术贸易,国际上称之为“产业补偿”。在中国,一般称之为直接赔偿。
2。商品交换,统称相互购买
第一进口方用于支付进口价款的商品不是进口物质直接生产的产品,而是双方约定的其他商品,即间接产品。这种贸易有时与其他生产没有直接联系,因此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被称为“商业性”补偿贸易。因为这种补偿贸易是用间接产品来偿还的,所以在中国一般称为间接补偿贸易。
3。多边补偿或转售补偿
这种补偿贸易形式比较复杂。第三国代替首次进口国承担或提供补偿产品的义务。
三。贸易和一般贸易有什么区别?
补偿贸易在以下几个方面不同于一般贸易:
1。一般贸易通常以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补偿贸易本质上是以货物支付的。
2。一般商品通常不以信用为条件,补偿贸易往往离不开信用,而信用往往是这种贸易的组成部分。
3。一般贸易中,一方是买方,另一方是卖方,所以交易手续简单。补偿贸易双方,即买方和卖方,具有双重身份,有时供应或销售的义务可以转移给第三方,因此交易手续复杂。
四。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有什么区别?
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有以下区别:
两者都是买卖双方直接交换,一般不流通货币。在这些交易中,货币只是一种定价手段。两者的区别在于,易货贸易往往是一次性行为,买卖过程在同一时间发生,并在大约同一时间结束。补偿贸易往往持续时间过长,有的长达3至5年,有的长达10年以上,而且每笔交易往往包括多次买卖活动。【/br/】五、补偿贸易如何向海关办理登记手续?
执行补偿贸易合同的经营单位和生产企业应当自合同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海关申请备案登记,并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1 .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函和合同备案证明。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对外签署的合同副本。
4。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后,需领取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出口成品的批准文件。
5。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经济担保。
海关对上述单证进行审核后,对符合补偿贸易条件的单证进行备案,并签发《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口货物登记手册》,办理货物的报关手续。六。补偿贸易项下进出口货物如何办理报关手续?
有关外贸(工贸)公司和生产企业、单位在补偿贸易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和设备,出口加工产品时,应当向进出口地海关出示登记手册和填报的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并交验运单、发票、装箱单等有关单证。七。补偿贸易项下进口的设备为自进口之日起至全额偿还之日止的海关监管货物。
未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行政管理部门许可和海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转让、变卖或退作他用。因故确需出售的,应报经经贸主管部门许可,报经海关批准,并按规定缴纳关税;属于许可证管理商品的,还应当交验进口许可证。八。补偿贸易产品可以转让给第三方吗?
是的,中外双方在补偿贸易合同中规定,产品转售给双方指定的第三方,第三方必须同时在合同上签字确认,但中方不能自行或代外商向第三方销售产品。如果补偿产品是国家统一管理的有出口配额和出口许可证的商品,应事先报外经贸部批准。
九。补偿贸易合同完成后,我们能继续出口产品吗?
是的。但继续出口的产品,以及进口的设备和其他物资,应按一般进出口货物办理手续,不能作为补偿贸易。【/br/】十、租赁进口设备可以从事补偿贸易吗?
租赁进口设备从事补偿贸易有两种情况:
1。租赁公司自行出租或租赁进口设备,转租或转借给从事补偿贸易的加工企业的,应按规定纳税。
2。租赁公司受外商委托进口租赁设备从事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的,符合补偿贸易条件的,海关给予相应优惠。XI。进料加工项下的成品不能作为补偿产品出口。
如果将进料加工项下的制成品作为外商提供的技术设备价款或信贷本息的补偿,实际上相当于以现金购买相关进口技术设备,不符合补偿贸易的有关规定。
十二。补偿贸易合同到期或执行后,如何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自补偿贸易合同到期或最后一批制成品出口之日起一个月内,有关单位应在登记手册中如实填写《核销申请表》(单位盖章),连同货物进口时口岸海关加盖的进出口货物专用报关单,送主管海关办理核销和结案手续。
十三。如果国内原材料短缺,能否从国外进口原材料生产成品,偿还补偿贸易设备价款?
在签订补偿贸易合同之前,应该进行可行性研究。原材料问题是可行性研究的重要课题。如果原材料问题解决不了,就停止对外谈判,或者变更加工装配合同,进口设备用劳务费来还。如果已经签订合同,国内原料突然短缺,为履行合同必须从国外进口原料,进口的原料,虽然成品返销国外,但属于饲料加工性质,不能给予减征进口关税的优惠待遇。原料进口税负过高,企业难以承受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加工的,海关可以按照进料加工的规定给予减免税。但是,对于部分以减免税进口的原材料生产成本偿还价款的设备,海关将加征进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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