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考试院原副处长高考点招69人 受贿279万

湖南考试院原副处长高考点招69人 受贿279万,第1张

湖南考试院原副处长高考点招69人 受贿279万,第2张

高考不上投档线→花钱找“门路”→点招→大学录取。

【/br/】省教育考试院原监察处副处长谭博文联手两兄弟,让69名下线考生进入高校。


“招生哥”通过一些手段,募集了279万黑钱。

11月13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引起广泛关注的招生诈骗受贿案。2007年下半年,我省有关部门对高校招生过程中的贿赂和舞弊行为展开调查。44岁的谭博文是涉案人员之一。据检察官称,谭利用职务之便,帮助69名学生进入高校学习。

79万元,大多来自一些小伎俩。

从上午9时30分至下午5时,对该案进行了询问和举证。公诉机关指控的谭等人的犯罪事实有39项,涉及71名候选人。目前,这些考生仍在各自学校就读。

这个案件的事实极其复杂。案件提交公诉后,公诉机关两次退回侦查,三次延长审查期限。办案非常困难。

检方查明的事实是,2003年至2007年,谭博文及其弟谭以及中介人张等人,应考生和中介人的要求,违反招生规定,擅自接触高校招生工作人员,获取各高校录取指标,受贿279万元,其中张收受5万元,其余由谭氏兄弟处分。

而当他们收取这些费用时,他们会给那些称他们为孩子的父母小费。

“指点,以前是在几个方案里。一些分数达到最低控制线却上不了学校投档线的考生被点名记录,享受和普招学生一样的待遇。”在法庭上,谭这样解释这个词。

一般来说,按照正常情况,一个考生差5分就能被这个学校录取,但是通过一些小伎俩,学校可以直接录取你。因为高校或者招考部门有这样的自由裁量权,很多考生就想到了招考的方式,而且学校越好,招考指标越紧,录取过程中就越容易滋生腐败。

2007年高考结束后,一个叫闫的考生成绩远远没有达到武汉某大学的录取线。通过介绍,闫的父母找到了谭博文,此人正是关口。颜父母的筹码是8万。最后,颜如愿以偿,进了这所学校。

检察机关称,谭本人拿了5万元,另外3万元给了该大学招生官。

两兄弟联手,大哥说没利润。

“以前我能点录的时候,招生中介都很吃香,更吃香的是他们的网络招聘——高校招聘的负责人,以及他们的主管部门或者指导单位。”11月13日晚,记者与教育界人士沟通时,该人士表示,“教育考试院负责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说话当然很有分量。”

在法庭上,谭博文反复申诉,称起诉有误。“因为95%%的钱,我给了中介。”

谭说,他帮忙出,都是应朋友要求,再请其他中介朋友帮忙。没有利润,父母的钱除了开销都给了中介。

与谭博文自称的无偿帮助相比,他的弟弟谭似乎并不那么“忠诚”。控方称,经营该公司的谭吴波与他的兄弟一起犯下了20起罪行,每次都是他“应得的”或“想要得到的”。

刘在湖北某大学招收考生刘某过程中,送给谭人民币4.5万元。谭称,这次自己留了3万,剩下的1.5万给了学校。

谭的两个兄弟共同接受了12万元的贿赂,用于为某科技大学招收一名叫陈的候选人。对于低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谭博文也有办法。检方称,谭曾向我省多所高校打招呼,要求以子女名义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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