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招投标评标记分法”问题的剖析

对当前“招投标评标记分法”问题的剖析,第1张

对当前“招投标评标记分法”问题的剖析,第2张

它是市场经济的主旋律,也是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的有效手段。随着改革的深入,建筑业已经逐步走向市场经济的轨道。在公平竞争和交易中,所有建筑企业都发挥潜力,寻求自己的生存之道,经受了各种竞争的考验。特别是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评标打分法,比过去的评标打分法要科学、公正得多。

新的商务标综合评估法分为“有标底”和“无标底”两种形式。这两种商务标形式的主要内容是建设项目预算成本。虽然新的评标评分方法可以为所有施工企业提供更多的竞争机会,并且可以更有效地遏制贿赂、拉关系、摸底、泄露信息等不正之风,但目前的建筑工程商务标综合评标方法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工程造价没有真正走向市场经济管理模式。

具体表现如下:

1.建设工程预算造价的计价依据仍采用政府部门提供的计价表,这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跟不上市场经济日新月异的管理模式。往往政府部门的计价表刚制定出来,市场价格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使建筑行业始终处于被动状态。

2.现有建设项目的预算成本由项目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等组成。也是按照政府部门提供的费率计算,不仅计算程序复杂,而且还没有摆脱计划经济的阴影。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管理模式和经济实力。所以每个企业投入的管理成本也是不一样的。如果采用统一的费率来提取,不仅会增加建设项目的投资成本,还会约束企业的内部管理,制约企业在管理上的努力,使企业失去竞争力。

3.劳动工资定额与建筑行业人均收入的市场价格相差很大。施工预算成本中的人工工资定额一直是以国家提供的人均收入为基础的成本,与建筑行业实际人均收入不符,与市场人工工资差异较大,迫使企业在施工管理中通过节约材料支出来补充人工工资支出。所以偷工减料的现象不可避免,严重影响了工程的施工质量。

4.以预算定额为基础的静态管理具有明显的滞后性,特别是随着当前建筑行业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的不断涌现。这种单一的定额计价方式已经难以适应新的环境,不仅不能调动施工企业的积极性,而且阻碍了市场信息的流通。建筑企业依靠政府保护价,遇到“四新”情况时,在预算中“抛”出很多项。

(二)标底“下浮率”大,投标缺乏可靠依据。

一次次招标后,建筑行业的同行提出了两个共同的感受:一是大家一致认为新的招标方式给所有建筑企业带来了无限商机,同时也充满了残酷的竞争。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这应该是一件好事。企业开始意识到竞争的力量,重视自身的企业管理和综合实力。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建筑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建筑行业也可以优胜劣汰,净化建筑领域。二是大家一致反映现行招标方式,标底核价的“下浮率”缺乏可靠依据。规定文件标底的“下浮率”A值应控制在3%-9%。作为施工方,当然是希望钱越省越好。不考虑建设项目的特点和预算的实际情况,在地方政府部门的监督下,一般建设项目标底的“下浮率”选取在6%-8%。但是,这种“下浮率”有可能低于成本价吗?谁也说不准。此外,为了获得中标概率,施工企业的投标价格不得不尽可能低于标底“下浮”后的基准价,这个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价不得而知。《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进行竞争。但目前标底“下浮率”的确定,各企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如何界定,都没有可靠的依据。这样,建设投资者通过降低投标保留价来投标,承包商通过降低投标价来中标。对于项目是否低于成本价,双方都有无数的思考。这意味着从中标后的第一天起,双方就承担着巨大的风险。承包商承担经济方面的风险,施工方承担使用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这种不健康的价格招标可能导致偷工减料、选择次便宜产品、拖延工期、三角债、诉讼扯皮等社会负面现象的出现,从而失去公开招标的真正意义。

(三)现有工程预算中,没有统一的工程量,预算费用不能反映企业实力。

长期以来,施工企业一直依赖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的统一预算定额及其定额评价,而不能统一编制工程量。这种只注重定额消耗而忽视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统一,导致各地区、各部门编制的定额之间工程量计算规则差异较大,通用性较差。使得一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一流的正规企业无法在外地参与建筑的公平竞争。即使一些违法企业为了低价中标,故意采取低估工程量、“甩项”等违法手段,在项目中标后也会提出异议和扯皮,要求追加预算工程量和费用。这种非法的竞争手段,不仅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实力,还会使企业在技术措施、综合管理水平、利润和风险等方面缺乏竞争力。而且使得国家工程建设的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打乱了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直接阻碍了市场的流通,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规则。

中国已经加入WTO,WT0对工程造价管理的规定就是为了解决市场准入问题,使各国尽快融入全球一体化体系。为了尽快与国际接轨,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将再次改革,即最近一直提倡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总体思路是:“控制数量、指导价、竞争费、企业自主报价,最终由|来源|审查|市场形成价格”。这种报价模式根据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优质优价的原则,在规范工程量成本计算规则的前提下,建立由市场形成成本的机制,使之与国际惯例接轨,逐步形成科学决策、全过程控制、定额、市场价、优质优价、合法结算的管理机制。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控制,有利于社会的全面监督,有利于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位律师回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对当前“招投标评标记分法”问题的剖析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