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姓名超过四个汉字由学校手填名字并盖章
本报11月12日刊登“高考名字不能超过四个字”被误读的新闻后,考生和家长纷纷向高考考生咨询信息处理。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针对2009年高中学生学业基础考试基本信息核对工作,省考办专门下发补充通知,规定了姓名超过四个字的考生的处理办法。
通知补充,当考生姓名超过四个汉字,计算机系统无法处理时,考生姓名对应位置为空。在省考办发放的成绩册、成绩证明、等级证书中,在考生姓名的相应位置,学校会用碳素墨水填写考生,并加盖学校校对章。另外,对于成绩的考核,如果学校发现一两个人等。,并需要结合考试成绩的,应当逐级上报勘误情况(单独上报并加盖各级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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