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检员:出境货物报检的特殊要求(十)
出境纺织品标识
一、检验范围
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布的《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的出口纺织品名单》中所列纺织品。
二。检查时需要提供的文件
1。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检验单,提供相关外贸单据:合同或销售确认书、发票、装箱单等。;
2。提供受检纺织品的全套标签、吊牌等实物和包装标志。
3。出口打火机及点火器登记证。检验时间
检验时间与免检产品的质量检验时间相同。
四。检验放行
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出口纺织品的包装标志、标签、吊牌等内容进行查验,查验符合禁止纺织品非法过境规定的,原产地与报关地相同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签发出境货物清单,并在清单上注明纺织品检验合格;原产地与报关地不一致的,出具出境货物换货证明,纺织品标识注明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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