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
设置涨跌停板的目的是防止股价剧烈波动,维护证券市场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沪深证券交易所自1996年12月16日起对上市股票(含A、b股)和基金证券的交易实行涨跌幅限制,即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的证券外,上述证券的交易价格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相比不得超过10%;超过限价的委托无效。
目前很多人把涨跌停板制度和中国证券市场的涨跌停板制度混为一谈。实际上,涨跌停板是委托价格下的一个限制。当证券价格达到波动幅度限制时,不停止交易,但超出波动幅度的委托无效。在涨跌停板制度下,当证券价格达到波动限制时,将立即暂停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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