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第1张

西北工业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第2张

为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新路子,深化招生制度改革,2009年,我校将按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专业突出或综合素质良好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范围和对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参加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省级比赛的学生,世界、全国航模比赛的获奖者。

(二)创新实践能力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突出者;高中阶段取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发表过某方面有研究价值的论文,或取得专业等级证书并被我校认可的学生。

(3)省重点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1.在线填写申请。

符合“考生”条件的考生可直接网上报名。考生登录西北工业大学招生网(zsb.nwpu.edu.cn),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2.提交申请材料

(1)西北工业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

(2)高中学年成绩单(需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4)1500字左右的个人陈述。

以上材料请寄至: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邮编710072。邮寄报名材料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为2008年12月20日,逾期我校不再受理。

3.初步试验

我校相关部门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自主招生测试的考生名单。初选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08年12月25日前在西北工业大学招生网公布,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4.评价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理科笔试科目为:数学、英语(Q吧)、物理和综合能力测试;笔试科目为:数学、语文、英语和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为2009年1月7日-8日;

面试将在比赛结束后进行;

考试地点:西北工业大学

5.准许进入

(1)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严格控制在我校招生总计划的5%以内。

(2)我校将在综合笔试和面试成绩的基础上择优录取。被确定为考生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预录协议,由学校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6.优惠政策

(1)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Q吧),以第一志愿报考西北工业大学,并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中填报志愿。选调生高考实际成绩达到低于我校当地录取分数线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经省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核录取。

(2)专业安排:实际录取专业以高考填报志愿为准。根据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保证达到我校当地正常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被录取填报高考第一志愿专业;未达到我校正常录取分数线但达到我校照顾分数线的考生,可在其高考志愿前三个专业保底,但三个专业不能相同。

(3)对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并在我校组织的考试中表现异常优异的考生,高考实际成绩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报所在省级招生办录取。

三。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招生监督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和监督工作;

2.中学和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进行申请和推荐。而且推荐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学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退回其户口所在地。

四。本办法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动词 (verb的缩写)联系信息:

地址:Xi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710072

电子邮件:nwpuzsb@126.com

电话:029-88460206 029-88492310(也可传真)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

2008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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