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广东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第1张

广东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第2张

地级市招生办、考点:


为做好2009年高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全国高考和省级高职高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安排在2008年12月5日至15日。各市考生报名时间如下:惠州、湛江、茂名、梅州、河源、佛山、清远、潮州、揭阳、云浮考生预报报名时间为12月5日至12月8日,确定报名时间为12月7日至12月9日;珠海、汕头、江门、肇庆、韶关、汕尾、阳江、东莞、中山、深圳考生预测时间为12月10日至12月13日,确认报名时间为12月12日至12月15日;广州考生姓名预测及报名确认时间由广州市招生办于2008年12月5-15日确定。

保送高校单独考试录取的学生、非通用语言(即小语种)考生、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考生、职业教育教师考生、残疾人考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属于单考单招范畴。这类考生必须按时网上报名。单科类考生参加高校全国统考的,报名时必须同时选择考生的类别和考试科目。


各市考试机构在组织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当地网速和实际情况,采取考生自行网上报名和在报名点集中报名两种方式。市、县(区)、报名点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组织报名。各级机构的用户名、登录网站和密码,以及为考生准备的考生编号和初始登录密码的发放,将另行通知。各市考试机构要在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的时间内完成预报名和确认报名工作。


二。考生人数安排


我省高校招生考生的考生编号采用10位制,其中第一位和第二位为地级市代码;第三、四位是县(区)代码;第五位是考生属性代码,理科“1”,文科“2”,体育“4”,音乐“5”,美术“6”,单考单招“7”,退役士兵“8”,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9”。第六到第十位是序列号。各市、县(区)必须提前审核确认中学代码和报名点代码,并按照省规定的编码规则设置每个考生属性的考生号生成范围。2008年11月26日前,将中学、预计毕业生、报名点规模等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技术统计处。在预报名之前,省教育考试院会根据各市上报的规模数据,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生成每个报名点每个考生的所有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各报名点下载后,将向考生发放考生编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应用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广东省常住户口居民均可申请: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或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2。在中国定居的外籍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凭广东省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到所居住县(区)招生办、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点(站)报名。


3。属引进人才且持有有效期3年(含)以上《广东省居住证》的境内人员子女,在我省取得高中毕业证,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广东省居住证实施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规定的,均可报考。


4。高中阶段户籍由省外迁入我省,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和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Q吧)资格审查的通知》(赵月〔2007〕23号文件)规定的,可以报考。


5。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学生;


(2)应届毕业生以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学生;


(三)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四。资格考试


各市、县(区)招生办、中学、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各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凡不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资格。


1。加强对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资格审查。由省外迁入我省的考生,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和户籍管理严格高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府〔2007〕23号)的有关规定办理报考资格。非正常迁移户口的考生,一经发现,各市招生办要坚决清退。各市招生办要加强对单亲家庭考生、户籍考生和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即父子、父女、母子、母女)的考生的审查。对于单人、独户考生,非户籍直系亲属的考生,由市招生办审核后按附件要求进行登记注册,然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加强对报考体育专业考生的资格审查。根据省招委规定,体育专业新生入学身高要求为:男生1.68米,女生1.58米;*眼睛视力不低于4.7。各市招生办要加强对报考体育专业考生的资格审查。考生确认报名时,不符合体育专业身高、视力要求者,不得报考体育技术考试。身高、视力不符合要求者,不录取体育专业。


3。加强对华侨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加分资格审查。为加强对三本华侨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的资格审查,自2008年起,省招生办会同省侨办、省民委对三本华侨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进行资格复审,确保其录取的公平公正。属于三侨学生的考生,必须按照《关于做好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报考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09年3月1日前办理三侨学生证明。各市级招生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华侨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任何人发现有任何舞弊行为,将被取消资格。区县(自治县、市、区)少数民族由民族事务局确认汇总,报省民族宗教委审核备案。


4。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证的资格审查。市级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证的资格审查,严禁非高三学生报考。各中学不得组织高二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组织高二学生参加高考的中学,下一年度不得设立高考报名点。


五、登记方法和程序


1。应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在报名前,应提前到所在中学或县(区)招生办领取考生的考生编号和初始密码。报名时,考生通过考生编号和初始密码登录报名网站,并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报名时,考生必须通过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和理解报名须知,为考生签署诚信考试书,录入自己的基本信息(包括报名信息、简历信息、家庭信息等。)网上报名,然后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考生居住地所在市、县(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校对报名信息,拍摄电子相机,缴纳报名费。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负责提前核定考生户口所在地等报考条件,然后在报名点办理集体报考手续。社会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书到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具体报名办法按《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实施细则》(见附件1)执行。


2。高中阶段由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⑴报名时,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2008年12月15日前迁入)和身份证,并上交所有住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如果买房,需要出示房产证,否则不予办理登记确认手续。


(2)你必须有完整的高中三年招生资料。高中阶段迁入我省的新生,除原省学籍材料外,还须有在我省就读期间的完整学籍材料,否则不允许报考。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⑶新生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由其户籍所在地中学、县(区)教育局、公安局、招生办审核盖章;往届学生须由户口所在地县(区)公安局和招生办审核盖章。


(四)招收新生时,对上述材料及相关证明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不予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3。报考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入学考试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报名,毕业证书原件在入学时由招生学校审核。往届学生凭毕业证报名。考生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Q吧)或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考生必须选择“专业技能课程”的证书名称,并输入证书编号。考生最多可选择三个“专业技能课程”的证书。毕业证书和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复印件放入档案。


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有意报名参加2009年1月、4月组织的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考预报名。预报名必须和这两个证书考试的准考证号一起输入。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证书后,需要在5月20日前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对于未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预报名数据无效。


4。高校艺术(含美术、音乐,下同)专业考试分三种:省统考、高校单招、基于省统考的高校单招。艺术类考生在报名时,需要仔细了解艺术类专业入学考试的相关政策(详见《关于做好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咨询拟报名的高校后,再确定艺术类专业考试类型。


为方便高校录取,增加考生填报志愿和被录取的机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必须参加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即报名时一般应选择艺术类专业统考或音乐类专业统考。如果艺术院校(专业)要求考生在通过省统考的基础上参加院校组织的技术考试,或者省统考不涉及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艺术单考或音乐单考的信息选项。已参加高校组织的单招考试,但报名时未选择相应信息选项的考生,将不被相关艺术院校录取。艺术类考生凭网上报名后获得的考生号参加艺术类院校组织的技术科目单科考试。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如不明确相关艺术专业是否需要参加省统考,考生应参加艺术类省统考..


5。考生必须认真核实各报名点打印的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表,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毕业学校、外语和拟选科目,并签字确认。艺术类考生应认真核对省统考(含考试项目)或院校单考信息。考生姓名中不能输入的汉字,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的输入法输入。找不到的汉字真的用两个半角字”??"相反。报名结束后,报名点应由地级市将姓名有生僻字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省级教育考试院技术统计处。《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表》一经签字确认,所有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考试、录取、学籍管理、录取后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等都要以此为准。因考生输入错误或校对不慎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组织报名工作的各级考试机构和中学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信息的准确性。


6。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工作的职工及其子女,一律回本省参加考试,不得在外省参加考试。我省不要求外省户口考生参加考试。省内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因特殊情况需要跨市考试的,应当征得考试所在地地级市招生办(考试中心)同意后,方可参加异地考试。高中阶段由省外迁入我省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不允许在省内异地报考。借读考生按其户口所在地城市划定的分数线参加市属高校录取。借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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