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2008年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公告,第1张

2008年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公告,第2张

为适应工作急需,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法制办法律研究中心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省直事业单位(在南京)公开招聘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法律研究中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长期为政府法制发展服务的精神;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第二,注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2日9:00-17:00。

报名地点:西康宾馆(西康路33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注册

(一)报名工作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报名者报名时须提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2.填写《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共法律研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你的简历复印件;6.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其个人资料真实有效。一旦发现舞弊,将取消申请人资格。

(3)12月15日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在江苏省政府法制网公告栏公布。

(四)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南京市西康路23号省政府综合楼433室,凭身份证原件报名,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的,委托人须持本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方可报名领取准考证。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行政能力测验、法律常识、金融知识。

(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纸面总成绩的60%为合格。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 3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只作为面试的资格分数线,成绩不计入最终录取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政府法制网公告栏公示。

(四)面试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统一制定的规范、程序和标准进行。面试方法会通过张贴通知等方式告知考生。面试结果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6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招聘工作(从报名截止到最终招聘公示)。

四。准许进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该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对合格人员的考试。用人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录用被批准后,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将有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聘任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主择业。

动词 (verb的缩写)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3396360

联系人:庄

不及物动词招聘监督

招聘纪检监察联系电话:83396474

联系人:正确

附件: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律研究中心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电子表格文档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律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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