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封存患者病历及反应标本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一)封存患者病历前的应急预案和程序
[应急计划]
1.发生纠纷和医疗纠纷时,患者及家属要求封存病历,病房应保管好病历以免丢失。
2.及时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治疗和护理情况。
3.准备好所有病人的病历。
4.迅速联系科室领导和医务部(晚上和节假日与医院值班)。
[程序]
要求患者及家属封存病历→妥善保管→及时准确记录→准备病历→迅速联系医务处或总值班员。
(2)封存患者病历的应急预案和程序
[应急计划]
1.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患者及其代理人申请封存病历。
2.科室向医务处汇报(晚上向总值班汇报)。
3.医务处或总值班员应当在患者或近亲属在场的情况下对患者检查进行盖章,并收集整理主观部分的复印件。并收取每份0.2元的制作费用。
4.主观病历有: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5.封存的病历由医务处保管,晚上和节假日由值班医院院长保管,次日或节假日后移交医务处。
6.如需抢救病人,应在抢救后6 h内如实填写病历。
[程序]
申请→向医务处或总值班员报告→双方共同在场时当场盖章一份→保存在医务处→抢救病历,6小时内完成。
(3)密封反应标本的应急计划和程序。
[应急计划]
1.当患者接受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治疗时。住院期间,出现不良后果。标本应就地保存,注明使用日期、时间、药品名称和给药途径。
2.当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时。有怀疑时,科室应向医务处报告(夜间向总值班)。同时护士长向护理部汇报。
3.科室医务人员、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需共同在场,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
4.封存的标本应加盖科室印章,并注明封存日期和时间。
5.封存标本由医务处保管,晚上和节假日由医院总值班保管,次日或节假日后移交医务处。
6.需要检验的标本,应当由医患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7.双方不能共同指定检验机构时,由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8.启封封存的标本时,双方应当共同在场。
9.如怀疑输血会造成不良后果,科室应立即封血保存,并向医务处报告。同时告知医院血库,由医院联系提供血液的采供血机构。
[程序]
发生不良后果→现场保存标本→向主管部门报告→双方共同在场时现场封存实物→加盖部门印章→注明封存日期和时间→保存在医务处→标本需要检验时→由双方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或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启封封存标本时双方共同在场→疑似输血反应→封存血液→联系供血机构[/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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