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申论热点:如何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

08申论热点:如何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第1张

08申论热点:如何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第2张

近年来,有一个经济学名词,叫基尼系数,成为干部群众经常谈论的话题。尤其是近几年,人们经常听到中国的基尼系数是如何超过警戒线的,收入差距是如何越来越大的,是如何造成两极分化的,等等。那么,什么是基尼系数呢?我们应该怎么想?中国目前的收入差距是否在扩大?已经到了两极分化的地步了吗?如何规范?这些问题不仅涉及普通百姓的生活,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发展,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先说基尼系数的分析。

一,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

基尼系数是用来描述整体收入差距的重要指标。国际上一般认为在0.3-0.4时,收入分配合理,0.4-0.5说明收入差距过大,0.5以上说明两极分化。

最近有专家称,中国的基尼系数在2004年达到0.465,2005年将接近0.47。这些数据是如何获得的?有多科学?我该信还是不信?

从现实来看,基尼系数在世界各国的应用并不完全一致。许多国家将其与其他因素结合起来综合判断收入差距。在许多国家,基尼系数有不同的标准和界限。

一般来说,基尼系数只能作为参考,不能绝对。中国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国家,城乡差距较大的特殊国情决定了不能简单套用基尼系数的通用标准来衡量中国的收入差距。

应该说,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解决收入差距扩大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调节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那么,政府加强调控后,为什么收入差距还在拉大?这里除了制度不完善、行业垄断、历史遗留问题、地区差异、再分配手段不完善、管理疏漏导致的非法收入等一些因素外,还有以下一些原因:

第一,政策调整的“延迟效应”。政策从出台到实际效果往往存在“时滞”。特别是长期政策的调整,在短期内可能会“站得高看不见影子”,其预期效果往往会被“延迟”。不能指望政策一出台,贫富差距就缩小了,基尼系数就降低了。

第二,收入加速和起点低的反差。近年来,在国家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的推动下,许多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的经济增速明显加快,超过了全国平均增速。但即便如此,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相比,由于起点和基数较低,长期来看差距会缩小,但短期内绝对差距会扩大。

城乡差距扩大也是原因。2004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增长6.8%,结束了七年低速徘徊的局面。但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更快,达到9422元,增长7.7%,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第三,体制改革相对缓慢和滞后。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越来越多地涉及一些深层次的利益,增加了解决收入差距问题的相关政策的“摩擦成本”,甚至在不知不觉中“推、拖、磨”走了一些政策措施,难以达到预期的政策效果。

必须看到,收入差距扩大会使经济困难的社会群体产生失落感和心理失衡,容易引发社会不满,影响社会稳定。同时,收入差距的扩大也会制约社会有效需求的增长,最终阻碍经济的持续发展。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面对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有人担忧,有人怀疑。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是否意味着目前中国已经出现了两极分化?

应该说,收入差距扩大虽然客观存在,但它是在居民整体收入水平提高的基础上产生的,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收入增长的速度和程度不同,有的快,有的慢,但毕竟都是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努力。而且还应该看到,东中西部的速度差距在缩小,农村正在结束低增长甚至徘徊的局面。所以,总体来看,虽然中国的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但我们不能得出已经出现两极分化的结论。

第二,如何理解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针对我国收入差距扩大,有人认为“罪魁祸首”是我们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真的是这样吗?

一般来说,效率指的是资源的投入与产出之比,而公平指的是人们的利益与原则、制度、做法、行为等之间的关系。为调整利益关系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效率与公平密不可分,它们的理想状态就像社会天平上的“两个平衡的砝码”。但现实中,上上下下的往往是你,下上下下的往往是“按下葫芦浮起瓢”。一定的收入差距是效率的必要代价,有时甚至要牺牲一点点公平,因为有了效率,经济才能稳定增长,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但另一方面,不公平也会影响效率的提高。过度的不公平也会损害效率,甚至造成社会动荡。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改革开放后,针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而提出的。当时过于强调公平,造成了“做和不做一样,做多做少,做好做坏”的“吃同一锅”的平均主义现象,效率非常低。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我们逐步改革了分配制度。

1997年,党的十五大在总结改革开放十多年实践的基础上,明确提出: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并且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

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时优先考虑劳动报酬与劳动效率挂钩:既要看劳动投入的多少,也要看劳动的质量和表现;在其他分配方式中,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收入应与各种生产要素的经济效率挂钩。兼顾公平,就是允许按收入和贡献的多少进行合理的结果分配差距,但要注意应有的公平,防止两极分化。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顺应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突破了平均主义的畸形平等观,鼓励和支持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进而带动和帮助他们后富起来,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然而,近年来,随着我国地区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人们再次讨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有人认为这一原则割裂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降低了公平的地位,颠倒了经济发展的价值目标与基本手段的关系。所以主张用“公平优先”代替“效率优先”,或者至少“效率与公平并重”。

也有人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不仅应该调整,而且必须贯彻始终;即使在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我们也要坚持这一原则。

也有人认为,现在提“效率与公平并重”为时尚早,没有必要马上调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2010年左右人均GDP达到1500美元左右时,可以逐步用“效率与公平并重”取代“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些观点和主张?要知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关系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战略。现在这个体系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但是还在完善过程中,生产力发展水平还较低。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不能忽视效率,人为地“抹平”差距。但是,注重效率,正视差距,并不意味着忽视公平,甚至不公平。

必须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维护社会公平,把社会公平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维护社会公平的体制机制。谈“效率优先”不能变成“唯效率论”;强调“兼顾公平”,不能把公平当作“有利有弊”,更不能把它变成“次要的公平论”,甚至“没有公平论”。

第三,如何调节过大的收入差距

200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这为我们走一条既能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又能缩小差距、维护公平的道路提供了指导思想。

实践证明,平均主义的分配格局和贫富悬殊的利益分配格局不利于社会和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应该是“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格局,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绝大多数。

从目前来看,首先要集中精力加快经济发展步伐,进一步做大“蛋糕”。这是缩小收入差距的基础。“蛋糕”越大,大家越有可能分到一杯羹。如果我们专注于如何分配更小的“蛋糕”,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无法让每个人获得更多。

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必须“多管齐下”,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

一是进一步完善维护社会公平的政策措施。初次分配既要有效率,又要注意机会不平等造成的不公平,努力实现合理的初次分配。再次,注重分配公平,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编织以公平为核心的“保障”,解决初次分配带来的收入差距过大问题。

二是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众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改革税制,加强监管,完善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制和税种改革,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调节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福利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投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三是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目前,由于制度、监督和管理的“缺位”,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因此,要积极推进制度改革,加强监管,努力规范行业收入,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取缔非法收入,切实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建立促进社会和谐的利益分配格局。

总的来说,中国收入差距扩大是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我们既要看到问题的严重性,也要冷静分析,采取有效措施缩小收入差距,将其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要我们扎扎实实地执行中央的政策,这个问题就一定会逐步得到解决。

位律师回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08申论热点:如何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