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语语法:概数表示法
近似表示
1)由两个以上的数字组成,表示大概的数字。比如:
中文数字:& # 51068;이(12) 이삼(二、三)
이삼십(二三十)& # 49340;사백(三四百)
固有数字:& # 54620;둘(一两个)& # 46160;셋(两个或三个)
서넛(三四)& # 46160;서넛(234) 넛너덧(四五)& # 49436;너너덧서너너덧(三四)& # 45320;더대너더댓(四五)& # 45824;대여섯(五六)& # 50696;예닐곱(六七)& # 50696;닐곱(七八个)
*某些固有数字在复合时会发生变化。比如“& # 54620;둘"。
*当一些组合起来表示约数的固有数词与量词、名词组合时,后面的复合数词仍需进行音变,规律与“4.8”所述相同,如“& # 54620;두집"。
1)添加“& # 50668;”在数字之后。(于)”。
2)数字:& # 49901;여(十个以上)& # 49901;여(超过20个)添加“& # 49688;”在中国数字之前。(数)”(加在“十、一百、一千、一万”前),表示大概的数字。比如“& # 49688;십" 、"수백" 、"수천" 、"수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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