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交通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江苏省宿迁市交通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第1张

江苏省宿迁市交通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第2张

为进一步充实交通运输人才队伍,促进宿迁交通运输又好又快发展,宿迁市人事局、交通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热爱交通运输,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2007年、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3。失业人员户籍不限,就业人员户籍限于市区;
4。身体健康;
5。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职位、数量和要求

职位招聘人数
船舶与机械制造1
法律2
中文(学历)及相近专业3
人力资源1在市交通局下属
事业单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报名
凡有意愿并符合报名条件者,于2008年12月3日至12月4日在宿迁市交通局政治部(市交通局办公楼410室)报名,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 30至11:30;下午2点-5点半。
报名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必须提交3张近期免冠同底两寸彩色照片。报考人员应填写《宿迁市市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市人事局和市交通局共同组织。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总人数按计划不超过1: 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集中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以100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缺空的,可在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考察
用人单位根据《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市人事局、市交通局分别在宿迁人才网、宿迁交通运输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后无问题的视为拟聘用人员。
(五)对符合条件人员的聘任及待遇
进行公示,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专项事业编制”人员派遣手续。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br/】员工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将在市人事局、市交通局组成的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格公正,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68365(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组),0527-84355014(宿迁市交通局纪检监察室)。
五、联系方式
1 .宿迁市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臧辉
电话:0527-84353005
2。宿迁市交通局政治部
联系人:郝利民[/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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