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城市规划师城市发展史资料三

注册城市规划师城市发展史资料三,第1张

注册城市规划师城市发展史资料三,第2张

三。中国古代的“城”与“城”
这里我就不讨论工业革命和城市的发展了。现在我们把目光转向中国古城。中国诞生的公式:
“城市-王权”+“城市-商业”=“城市”。
就性质而言,中国古代城市从未脱离政治堡垒的特征,纯商业城市从未占据主流地位。政治地位是一个城市的根本命脉,城市经济淹没在汪洋大海里,小农经济,与整个国计民生无关。很长一段时间,商业不是目的,而是维持一个政治城市生命活动的条件和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古代商业可以看作是整个国家统治机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由于商品经济与封建统治者赖以生存的自然经济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始终没有得到长足的发展。
事实上,中国古代的商业和城市无论是在它出现的时候,还是在空时期,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易经·后记》云:“吾无妻,妻神农之妻,列国,日中为市,以天下之民,以聚天下之财,以贸而退,各有其位。”尧舜不仅有广泛的商品交换领域,而且有贱买贵卖的意识。《管子·义都》说,尧舜时期“北用玉,南用江汉明珠”,说明黄河流域、西北、长江流域的部落间已有交流。《淮南子修武训》载“尧治天下”,“易得万物,易拙工”。《死尸》说舜“在敦丘买贵的东西,所以在敦丘卖,便宜的东西白卖,所以白欠钱”。当时,于的商品交易所成为国家安全的主要计划之一。据《尚书·皋陶》记载,俞曾说:“播种谷子时,很难吃到新鲜的粮食。范感动得还是不住。成敏是粒,万邦是义”。意思是:和姬一起教百姓种百粮,为百姓提供粮食和肉食。只有发展贸易,交换需要的商品,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天下才能太平。这些都发生在中国城市起源时期。
但是,商业并不是城市产生的直接原因,城市和城市大概是分开的。在考察中国早期城市的形态和性质时,张广智认为这种新的聚落形态包括了一些要素:
一是夯土墙、战车和武器;二是宫殿、祠堂、墓葬;3.祭祀器具(包括青铜器)和祭祀场所;第四,手工业作坊;第五,聚落布局在定位和规划上的规律性。
从这里不难清晰地确定城市的政治军事性质和君临的地位。这里面没有市场并不奇怪,因为对于国王来说,交换在他们的生活中并不像在普通人的生活中那样占据重要地位。市场与他们的利益无关,自然不会成为早期城市的必然组成部分。手工业作坊更为重要,因为不仅是一些生活用品、祭祀用具,还有储粮器具、利器等军备都出自这里,所以更具有战争价值,与城市密不可分。
但是有理由推测城市附近会有市场。《易··解》记载,唐起兵时,“人闻唐在野,托货扶老携幼,国空”。“寄售商品”就是扔掉商品。从这里看,如果城市不在城市里,那一定是在城市附近。
商朝是中国古代商业的繁荣时期,《尚书·九皋》说,小女儿国“牵着牛车,远远地侍奉贾”。郭沫若解释说:“从一开始就可以看出,周初的人认为商业行为始于殷。正因为如此,后来人们把经营这种行为的人称为‘商人’”。不仅平民以此为生,贵族也带头经营。贝类作为货币被广泛使用,出现了世界上发现的最早的金属货币——铜贝。它的出现反映了当时商品交换的发展已经达到了相当的高度。
城市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有明确概念和固定形式的事物,所以“城”这个字出现在伊尹器物的青铜器铭文中。商书《盘庚》有“若挞于市”等记载。在如此普遍的商业活动中,城市以其独特的优势,必将成为商品集散的枢纽。《六韬》记载:“阴军善治宫室,其中有九城。”然而,考古勘探尚未发现“市场”的网站。已发掘的商代都城,从早期的郑州商城、湖北黄陂县盘龙城,到后期的安阳殷墟,有以下几个共同要素和基本布局结构:
一是作为防御设施的城墙、壕沟或两者的组合;
其次,宫区作为政治中心,位于城市的东北部,整个城市以此为重心;
第三,墓葬区分布在外围;
第四,手工业作坊也分布在外围地区;
第五,居住区分布在外围的农业和手工业区。
市场无处可寻。如何解释这种现象,我们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城市之间松散的联合关系。城市有城市,但城市不是城市的核心组成部分,两者处于空之间的分离状态。一个城市可以有多个城市,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形成“政治+经济”联合体,行使中心的职能。这是这种松散结合的一种形式,引自《六塔》。后来一个完整的城市的诞生,就是空之间这种关联的收缩和汇聚。其次,由于市场没有成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在物质形态上得不到发展,所以很难有长久的地盘。
西周城市作为宗法制度和礼制社会组织的一部分,进入了政治制度的序列,具有上层建筑的意义。与前代城市单纯的暴力工具形象相比,它被升华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树立了中国早期政治城市的典范。“一营国”制度对长期以营建城的经验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制定了严谨规范的各级城市模式。就王的城市而言,城市与宫殿、王朝、祖先、社会一起,成为城市的结构要素之一。但必须指出的是,这个城市的“宫城”性质是为君主的生活服务的,所以《李周乃载》规定“后世”是主“城”。对城市没有实质性影响。[br/]周人重视农业以发展自己的工业。“工商食官”依附于统治有机体。与周朝严格的礼仪和统治秩序相一致,商业贸易也受到严格的规范。除了各级城市中的城市,在王者之都周边500里范围内也做了常规的市场布局。《礼记·周礼》记载:“凡乡间有路者,十里有旅馆,食于旅馆,宿于三十里,道室,道室有委员会。城中有五十城,城中有亭,亭多不胜数。”此外,根据《周礼·地方官·市司》《列王礼记》等文献记载,西周对市场进行了全面的组织管理,可以概括为:一是对流通中涉及的商品进行限制;二、贵族不得直接参与交易;三、规定城市类型和各类人的交易时间,禁止在城市以外交易;四、设立专职负责市场秩序检查、查证、税务等事情;五、按品类、价格安排商品,加强城门管理。
经过有效的监控,一方面可以保证必要的商品交换,另一方面可以抑制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城市的经济活力极其微弱,各级城市之间的政治关系是层层控制的,经济联系是次要的。然而,缺乏动态活力的庞大城市网络是国家稳定的保证。
春秋战国,礼崩乐坏,城市旧制度也受到严重冲击。政治因素、战争因素和经济因素是城市转型的三大根源,革命意义在于经济因素。而且政治和战争对城市影响的深刻性最终体现在经济形态上。
战国时期,中国的商业发展掀起了一个快速的高潮,其风起云涌之势一直蔓延到西汉时期。突出的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基础和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一切上层建筑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直接因素。从桓温之后的春秋末期到战国时期,整个社会变成了一个追逐的社会,变成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皆为利往”,所有的知识分子,农民,商人,各种肤色的人等等。我们都在追求利润,而“金钱如水”。在这样的商品洪流中,市场繁荣是必然的。
战争进一步促进了城市的融合。战国时期有战争,“争地而占,杀人而得野,争城而战,杀人而得城”。为了保卫一个城市,必须提高其经济防御能力。城市的大小、人口、粮食储备、财富积累、城市之间的距离,都关系到它的生死存亡。所以墨子《杂守篇》说:“凡不守者五:城中大人少,一人不守。”城中小人,二不守之。人吃得少,不守三事。离城很远,守不住。外积,富则枉然,五不守之。“有些人认为城市占领和保卫城市是非常重要的。”《廖伟伍兹一篇》说:“夫若不能善战,若不能守御,则应治之于市。城所以为守也。没有一千次的帮助,必定有一百次的城市。”他还说,“丈夫是市政府官员,也是百货商店官员。.......没有百货公司的官方,能够争取世界的克制是没有意义的”。这些认识直接促成了城市与城市的结合。
一体化的城城不再是单纯的政治军事据点,更是商品流通的枢纽。开始产生广泛的社会经济效应,成为具有统治中心和经济中心双重功能的空实体。“城”的含义趋于完整。
“城市”是在特殊的战争环境中产生的,它的结构从一开始就为了某种目的而表现出清晰有序。考古表明,春秋战国时期,中原都城大多采用“城”“国”连片组合或“城”“国”环环相扣的布局模式。杨宽先生认为,前一种布局起源于西周初期,当时东都成为周朝,是为了加强国都的力量。这座城市集中了皇宫政府的办公地点,为宫城。郭是官僚、地主、商人和手工业者的居住区,也是经济活动集中的大型城市和手工业作坊。宫城的建设实行了体现君王至高权力的礼制。郭规划的主旨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良好运行和公共秩序。方法如下:
首先,以专业人士的身份组织生活。”《管子·小匡篇》认为:“一士农工商四人,是国之石民。不能乱,乱了就尴尬,乱了就乱了。“《管子·大夼章》进一步明确:“凡官近宫,非官者随庄稼人近门,工商业近市”。
二是采用封闭的内部系统,防止*邪贼乱。战国时期,中原各国普遍沿袭这一制度。
城市不仅是郭商业活动的集中区域,而且因其“邻近工商业”而成为郭平面布局的重要组织核心。根据现有文献和考古资料,战国时期开始出现封闭的城区,并出台了一整套市场管理制度,开启了中国古代中央集权的封闭城市制度的先河。秦律的金部法有许多市场术语。叶菊先生认为,《周礼》中“分市”所描述的市场体系,很可能是以齐林子的市场体系为基础的。
分析当时实行封闭市场制度的原因可能有:
第一,它是公共场所,沟通内外,连接各方,关系到整个城市的安全;
第二,市场是商业活动的主要渠道,交易秩序关乎经济全局;
第三,正如《管子》所认为的,市场具有特殊的调节功能,可以作为治理国家的工具。意思是“营销者,货准”,意思是市场是决定商品价格的地方。如果在市场上控制商品价格,使商人无法获利,即无法获得太高的利润,那么“什么都治不好,什么都可以治”,各种生产都可以搞好,“什么都可以治”,各种需求也都可以调节。这样,国家就会治理得很好。所以“做市商能知治乱”,就是通过市场来看社会是稳定的还是混乱的。
这种市场体系有利于城市商业在一定阶段的发展。毕竟它一开始就建立了新的游戏规则和场地。战国时期很多生意兴隆,不能说与市场规范无关。但必须注意的是,建立这种集中封闭的市场体系的初衷并不是为了促进商业的发展,而是为了安全,当然也是为了经济利益的目的而实施的管理手段。后来随着历史的发展,变得落后,不能满足商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但为什么还能长期存在?根本原因在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农业特征。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广泛而根深蒂固,商品经济发展薄弱,没有对其形成足够强大的破坏力。同时,统治阶级的重农抑商政策开始出现后,一直为政府所用。通过相关市场制度条款的制定,如带有浓厚廉价商业色彩的城市登记制度,体现其政策导向,为封建统治服务。
西汉长安有九城,其他名城,如洛阳、万、临淄、成都、平阳、邯郸等也都有城。一些较小的城市,如惠济、淮阴、淮南、荥阳等也设市。在成都附近的新繁,出土了一块东汉画像砖,上面描绘了城市(估计是成都)的平面图,这是非常有价值的古代城市制度的图像。
东汉时,洛阳有三城,分别是西城、石楠、马史中间的进士,东城之外的进士,程楠之外的进士。曹叶城有三座城。据左思《杜薇赋》记载,城内有栅栏、旗亭,商品按种类列为“商店”,有固定的交易时间。六朝都城建康,有三城,都位于水边,方便航运。隋唐时期有北魏洛阳三城。隋唐长安有两座城:东和西。
中央集权、规范的市场体系产生于战国时期,是商业发展的结果。但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特别是中国进入大一统帝国后,城市有了更广阔的经济腹地,城市商业的进一步发展是必然的。这个时候,一成不变地使用市场制度,不仅不能满足需要,反而成了障碍。对交易时间和空的限制是一个方面。再者,以市井为名的贾人渗透到社会底层,实行贱商法,从而遏制了人们为商奔走的势头和倾向。
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中国封建统治者压制商业政策的根源。禁止垄断、纳土特产、官商三大制度是抑商政策的保障,市场制度成为措施。在他们的共同作用下,中国古代的商业发展极其缓慢。
在封建社会,城市经济由手工业和商业组成。其中,商业的地位更为重要,城市经济的发展主要取决于商业的活力。统治者在控制了主要的手工业之后,就把商业压缩在“城市”区域这样一个有限的生存空间空,极大地抑制了城市经济的发展。
它抑制了城市经济的发展,等于约束了城市进步的步伐。众所周知,在欧洲中世纪后期,城市是封建统治体系之外的独立自治的城市。像沙漠中的绿洲,在不自由的封建社会里是封建统治之外的自由之地,可以游离于封建制度的干涉和管理之外。这种地位的关键在于城市的经济命脉掌握在拥有“公民权”的城市居民手中,从而基本摆脱了封建依附。既然中国的城市经济如此弱小,被统治阶级所控制,无法成长为一支独立的力量,那么统治者就可以始终如一地控制城市中的一切,轻而易举地将城市纳入自己的统治体系,然后将其作为国家机器的核心组成部分来实施统治职能。这是中国封建城市长期局限于政治军事工具的重要原因。从这一点来说,中国的古城和欧洲的中世纪城市在性质和功能上是完全不同的。这种差异反过来又导致了中欧封建制度的显著差异。“在欧洲,城市和农村是分开的,是两个独立的经济体系。因此,欧洲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二元的;在中国,城市和农村是统一的,农村没有从城市中分离出来,各自成为一个体系,但农村是由城市统治的。因此,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是单一的”。城市在政治上统治农村,在经济上依赖农村。中国的封建城市,相当于封建统治的政治堡垒,完全寄生在小农经济上。
中国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是小农经济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不是简单绝对地反对商品经济,而是辩证相对地反对同一关系。商品经济在两个方向上对自然经济起作用。一方面,商品经济不断瓦解和破坏自然经济,扩大自然经济中交换价值的生产,促使自然经济向灭亡转化;另一方面支持自然经济。因为中国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不是纯粹的自然经济,它是建立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分工基础上的。其自给性和密封性较差,结构松散,有很多空缺口。正如伊壁鸠鲁的上帝存在于世界的空缺口中一样,商品经济存在于自然经济的空缺口中,渗透到自然经济中,对自然经济起着补充、调节和支撑的作用。
所以,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商品经济对自然经济的瓦解,增加其支撑作用,即保持二者的同一性,减少其斗争性,是统治者面临的重大课题。一般来说,抑商是历代奉行的策略。然而,压制商业并不意味着取消商业。本质在于控制和把握。要允许商业存在,但不允许其自由发展,始终保持在可控范围内。这时,市场制度在城市的实施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作为一种经济组织方式,市场在交换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它自身独特的形式和内容是商业的巨大驱动因素。对市场力量的控制,即组织和管理市场的力量,不仅仅是从中获取利润的问题,还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影响商业发展的能力。在西欧,授予市场权力是王室特权的范围。9世纪和10世纪后,逐渐分为个人、教会和城镇。这一事件的直接后果是市场的大规模兴起,引发了14世纪至17世纪的商业革命,使商业真正成为独立于农村农业和城市手工业的主要产业,为西欧新的社会转型即资本主义的萌芽准备了条件。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中国封建统治者牢牢把握市场的重要性。
当商品经济和自然经济处于同一状态时,它的作用是支持自然经济,即商业加强了小农和家庭手工业的紧密结合,形成了以小农为主体的“小农-手工业-商业”的封建经济结构。商业和手工业一样,是小农业的附庸。因为小农业的分散,决定了商业的分散。如前所述,商品经济存在于自然经济的缝隙中。一旦商业独立,整个封建经济就趋于崩溃。对于商业而言,市场在比喻语言上确实具有磁石般的吸附功能,它的不断壮大使得商业朝着集约化、独立化的方向发展。实行市场制度,控制市场,就是配合官商政策,把商业压制在有限的规模、简单的形式和零星的初级状态,使之局限于封建经济结构之一,而不成长为一种破坏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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