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12月5日
洪湖市关于200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行政区域内各市直单位、乡(镇)、办事处、金融机构: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发[2008]4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条件应符合《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获得博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初级、中级资格,具备报考基本条件的,可以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今年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但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内可以毕业的有效证件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书,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二、考试等级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全部科目合格的,可以取得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5日-12月24日为集中报名时间;
(2)考试时间为2009年5月16日、17日。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
5月16日9: 00-11: 30
经济法基础
9: 00-11: 30
财务管理
14 Br/]经济法[/Br/][/Br/]5月17日
9: 00—12: 00
中级会计实务[/Br/]
(3)2009年7月17日,省会计考试办公室根据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发布的成绩数据,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门户网站。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程序和地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手册》,认真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和报名表》,信息卡不得折叠或卷折,使用胶棒粘贴照片。信息卡中列出的所有信息点应使用2B铅笔准确填写。登记表各栏内容必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报名者须持报名表、报到证、身份证(军人持有效军籍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及本人近期(半年内)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应带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无效)。2008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应认真填写本人身份证号和2008年度考试的档案号。
(2)报名地点:洪湖市会计局(洪湖市财政局1302室),电话:2423123。
洪湖市会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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