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09年本科生保送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09年本科生保送生招生简章,第1张

厦门大学2009年本科生保送生招生简章,第2张

厦门大学2009年本科招生简章(含外语)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为选拔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特长突出、具有培养潜力的创新型人才,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符合本年度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和所在中学推荐,均可报考我校。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以下赛区一等奖和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一)省级赛区竞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

(2)中国物理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生化学竞赛(省赛区);

4)全国各省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中国物理奥林匹克决赛;

(3)全国高中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2。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中以下竞赛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获奖项目应独立获得(或第一作者)。比赛名称: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的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


4。高中以下国际比赛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获奖项目应独立获得(或第一作者)。比赛名称: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研究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5。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其高中阶段外语为英语(Q吧)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要求学生综合素质高,英语能力突出,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二。招生计划


1。外语专业学生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
保送生招生计划人数
备注

英语
30人

日语
2-5人
。首选必须是法语

俄语
2-3人
俄语
德语
2人
德语
德语

2.其他类型保送生的招生不划分专业计划。


3。具体招生人数会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择优录取。


三。应用方法


1。网上报名:本着“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原则,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于2008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登录我校招生办网站“高普招生”频道(http://zsb.xm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输入相关个人信息后,下载、打印并填写《厦门大学2009年本科生入学申请表》。


2。寄发材料:考生请于2008年12月13日前(以当地邮局收件日期邮戳为准)将以下申请材料寄至我校招生办(邮政编码:361005)。逾期或不完整的材料将不予接受。

【/br/】①厦门大学2009年本科生入学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填写并附相关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②近期2寸彩色照片一张,背景与申请表照片相同(背面写姓名);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户口簿复印件);

④高中获奖证书复印件(由中学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⑤高中学籍卡复印件(由当地中学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包括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高中新课程实验省份应提供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⑥个人申请声明(学生自己写)。


友情提醒: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四。审计和检查


1。资格审查:我校成立专家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我校将于12月22日前在网上公布合格名单。


2。文化测试:第一专业拟报考我校同(近)专业的,符合本简章“招生对象”第一款规定,经考核合格并获得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冠军的学生,可免于文化测试。另外,其他所有考试合格的同学,都要参加我校的文化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①报到时间和地点:2009年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 30-5: 00厦门大学校园图书馆前。


②考试时间:2009年1月2日上午8:30-11:30(笔试);下午2: 30(面试)。


③考试地点:厦门大学本部(具体地点在考生报到时告知)。


④考试费:120元。


⑤考试科目:


(一)普通专业学生考试科目:


笔试科目:综合(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占70%;


面试:30%。


(二)外语专业考试科目:


笔试科目:英语综合笔试(包括听力、阅读理解、完形填空空和英汉翻译)占60%;


英语面试:40%。


提示: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请携带相关获奖证书原件进行现场验证。


五、录取方式


1。我校对已录取学生的选拔和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供大于求的原则,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人选。考试(含笔试、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被确定为拟录取考生的考生,符合我校要求,自愿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我校将根据其成绩和获奖情况确定其自主招生类别。


2。我校根据考试成绩、获奖情况(特长)、专业意向、高中学习情况和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安排学习专业。获奖学生原则上与获奖学科(项目)同(近)专业录取。有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学生只能进入本校外语专业学习。


3。拟录取考生须报学校督导室备案,并在我校招生办和学生所在中学的网页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可获得我校资格。


4。我校将尽快向拟录取的学生发送预录取通知书。学生确定后,我校招生办将学生上报学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并在上述教育部门招生网站公示。


5。待录取学生名单经学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并办理录取手续后,由我校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管理


1。学校监察部对保送学生选拔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推荐中学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推荐和宣传。如发现造假,我校将连续三年取消推荐中学的推荐资格。


3。合格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已录取学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学生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必须诚实,不毁约,维护自己和所在中学的声誉以及我校的录取秩序。如有更改意愿等违约行为,影响录取的问题由学生自己负责。

七。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在收到我校正式录取通知书之前,拟录取的学生应该还是做好了高考的准备(Q吧)。已经在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不得参加高考。


2。对被我校录取的学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入院后必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3。我校学生入学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网页及时发布。已申请并获得保送生录取资格的学生,请注意咨询我校招生网站,并按我校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因未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事宜或个人信息不准确而导致的任何影响录取的问题,由学生个人负责。


4。本办法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有关文件制定,具体实施过程按教育部和相关原籍省份当年制定的相应政策执行。

八。本办法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和咨询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


网址:http://zsb.xmu.edu.cn;


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厦门大学外国语学院


网址:http://cflc.xmu.edu.cn;电话:0592-2187526


厦门大学招生办


2008年11月

位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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