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优秀考生通知

同济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优秀考生通知,第1张

同济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优秀考生通知,第2张

2009年自主招生对象及优秀考生通知(上海)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同济大学在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继续实施自主选拔政策,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促进创新人才培养。

一、选择范围


原则上在上海市、区重点中学优秀高中毕业生中择优录取。


二。选择要求


选拔范围内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业成绩名列前茅者;


2。省级及以上数学、科学、化学、计算机竞赛获奖者;


3。在其他方面(如科技创新)有突出专长和潜力者。


三。施药方法


1。选调名额由我校根据相关中学的办学情况和2008年考入我校的学生情况分配给相关中学;


2。各相关中学按照同济大学的选拔要求组织学生报名,由学生就读的中学校长推荐学生参加选拔;


3。被推荐学生需填写《同济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选拔推荐表》,并贴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由所在中学于2008年12月15日至17日寄至同济大学招生办。


四。选择方法


同济大学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的选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和择优认定。具体方法如下:


1。同济大学组织文化水平测试,文化水平测试科目如下:1)文科:数学、英语(Q吧)、语文;2)理科:数学、英语、物理或化学。每科满分100分,识字测试满分300分;


2。同济大学根据推荐材料和文化水平测试结果,择优确定自主招生面试合格人选;


3。同济大学组织面试合格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300分。根据我校文化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


4。识字考试时间暂定为2009年1月2日。具体安排见识字测试准考证;


5。综合素质面试时间暂定于2009年2月底或3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相关政策


1。自主招生目标政策


被确定为自主招生对象的学生,只有在第一批本科第一名(平行志愿省市A位)报考,且高考(Q吧)成绩达到上海市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才能被我校录取。入学后根据高考成绩和我校选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成绩和我校选考综合成绩)、高考志愿、自主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


自主招生对象和普通高考考生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完全分开。


2。优秀的候选人政策


同济大学将给予被认定为优秀考生的学生专业录取5分的优惠政策。在第一批本科考生报考我校作为第一志愿的前提下,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上海的提档线。他们入学时会被给予相应的加分,然后参加学校统一录取。

六。社会监督


同济大学确定的自主招生对象名单将及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并报送省级招生办和学生所在教育部备案。有关单位负责宣传和社会监督。

七。联系信息


地址:上海四平路1239号,邮编:200092电话:021-65982643,65983643。


同济大学教务处招生办


2008年11月25日

位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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