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内蒙古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第1张

内蒙古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第2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2008〕1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登记

1.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定中要求的,均可报名。

2.报考艺术类、高职类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艺术设计类(本科)毕业生的考生,须按照《关于印发2009年内蒙古高校和高职院校艺术、体育训练、民族传统体育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蒙教招函〔2008〕13号)的要求,提前进行网上报名并确认考生报名信息。

3.艺术类、高职院校招收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艺术设计(本科)网上报名,考生确认报名信息:2008年12月20日至2008年12月30日。

4.已完成网上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由各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公章后发给考生本人。考生可凭专业考试准考证到各招生院校设立的报名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查询,不知情的招生机构和未完成的信息可直接与招生机构联系。

5.未持有专业考试准考证的考生,不予安排专业考试。

二、艺术应用的范畴

6.艺术申请有四种类型:(文)、艺术授予(文)、(李)和艺术授予(李)。

三、招生简章

7.招生院校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专业通用规则,内容应包括学校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和要求、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总招生简章中的内容必须与我校招生章程中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尤其是录取规则的表述。区内招生院校需于2008年12月20日前将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提供给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办。考试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将向社会公布。

四。检查

8.艺术专业考试

①2009年我区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不在自治区组织,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安排。区域内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要相对集中,方便考生考试。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专业考试。

②要求在我区开设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区外高校,须于2008年12月20日前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电话:0471-6501620,传真:0471-6524163)。原则上不允许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在我区开设专业课,可以承认我区和其他高校的本科成绩。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我区设置名额的,须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我区招收艺术类考生的函,经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设置名额,否则成绩无效。各招生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地点和时间,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办公室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予以公示。

③艺术类专业的考试按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考试规定执行。专业考题必须通过组织命题专家组或建立题库等方式进行排序。试题的订购、试卷的印制和保管必须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阅卷要公正准确。笔试科目必须有两名以上独立阅卷人,综合评价最终成绩。视唱练耳、表演、表演等面试科目必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评定,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的重要环节应当有录像或者文字记录,考试结果应当计分。考生专业试卷(或视频资料)应保存一年备查。

④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特点和要求确定。招生学院负责公示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超过我校相应艺术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区内高校不再向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区外高校是否向我区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由学校决定。专业考试证书仅作为通知考生成绩的一种方式,不作为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的证明。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网站后录入的成绩为准,该成绩作为考生电子档案中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的依据。

⑤各招生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应于2009年3月底前完成,4月15日前将合格考生名单及其考试成绩通过互联网(http://www.nm.zsks.cn/yxjh)录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数据库。招生院校在录入合格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时必须录入考生编号,否则无法录入成绩,无美术类考生的考生编号考生的专业成绩不予承认。同时,各高校要及时将艺术类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含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分数、级别)及各专业合格分数线发送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办公室(地址:呼和浩特市通道北路,邮编:010051)。

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对全区高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考生排序名单进行公示。

⑦考生可于2009年4月25日至4月30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或发送短信“GKYS+考生号”至10628833。如有错误,请联系招生学院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审核,招生学院将负责在5月10日前更正。5月10日后,艺术类专业考生考试成绩不变。第一档录取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9.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高考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

①考生到其报名的旗县(区)招办领取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准考证,凭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考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化课考试)。

②文化课考试科目及评分方法。

汉授艺术(韩语)考试科目为:汉语(韩语)、数学、外语、文科综合。

蒙古族艺术(文学)考试科目为:蒙古语(甲)、数学、外语、全国汉语水平考试三级、文科综合。

汉授艺术(理科)考试科目为:汉语(朝鲜语)、数学、外语和综合理科。

蒙艺(理科)考试科目为:蒙语(一)、数学、外语、全国汉语水平考试三级、综合理科。

报考蒙艺的考生必须同时参加全国第三次汉语考试和外语考试。第三次全国汉语水平考试成绩(按总分150分折算)和外语水平考试成绩按5: 5的比例折算为一科成绩计入总分。如果此类考生只参加国家汉语考试三级,未参加外语考试,则国家汉语考试三级成绩(由总分150分折算)计入总成绩的50%;如果只参加外语考试,但没有参加国家汉语水平三级考试,外语成绩将占总成绩的50%。其他科目考试成绩全部按100%计入总分。

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三语”实验班考生,录取为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蒙古语(B)、少数民族汉语言文字测试三个层次五个科目。其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测试成绩分别按100%计入总分,蒙语(B)和少数民族汉语测试三级(由总分150分折算)成绩分别为50分。

报考汉授艺术班的考生应加蒙语B,蒙语B和外语考试成绩按5: 5的比例折算为一科成绩计入总成绩;如果此类考生只考蒙古语B,不考外语,则蒙古语B成绩计入总成绩的50%;如果只考外语,不考蒙古语B,则外语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他科目考试成绩全部按100%计入总分。

申请汉授艺术班韩语考试的考生不参加语言考试,但必须参加第三次全国汉语考试。全国第三次汉语考试(按总分150分折算)和外语考试成绩按5: 5的比例折算为一科,计入总分;如果此类考生只参加国家汉语考试三级,未参加外语考试,则国家汉语考试三级成绩(由总分150分折算)计入总成绩的50%;如果只参加外语考试,但没有参加国家汉语水平三级考试,外语成绩将占总成绩的50%。

动词 (verb的缩写)填志愿。

10、艺术类、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和方法同普通高考考生。

1.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可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艺术类考生未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艺术类专业的,不予录取。

12.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可以填报参加过专业考试的院校的招生专业,也可以填报承认其他院校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的院校的招生专业。

报考蒙艺的考生也可报在汉授艺术取得相应专业合格成绩的汉授艺术志愿者;报考艺术类(文学类)的考生也可报考文科或普通文科志愿;报考艺术类(理科)的考生也可报考理科或普通理科志愿;报考(文)的考生也可报考普通文科志愿;报考汉授艺术(理科)的考生也可以报考普通理科志愿。

13.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应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院校批次和专业代码,准确填写所报学校和专业的名称和代码。

14.未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不必改变原报考类别。一般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填报可同时填报的类别。

不及物动词报名资格审查和体检

15.艺术类考生资格审查按《关于印发内蒙古2009年艺术考生、体育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考生和高等职业院校提前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蒙教招函〔2008〕13号)要求在报名时进行。预测名单中填写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意见,体检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进行。

七。准许进入

16.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17.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同级或以上相应专业考试合格成绩。

18.艺术类专业在我区普通本科第一批之前录取,艺术类高职院校在我区普通本科第一批之后录取。

9.我区不分文理文理,按照文理兼收,统一划定高职院校文科本科和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高校在录取时要对文科和理科艺术考生一视同仁,按照公布的文科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独立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出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教育部批准,自主设置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高校,可按有关规定确定其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抽取的分数须在录取前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高校招生办)备案,并通过高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21.拟录取独立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和其他高等院校所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我区统一指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22.2009年6月30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互联网提供各招生院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排名查询和艺术文化课分数线排名查询。查询第一志愿考生名单及其分数线的招生院校网站为:http://www.nm.zsks.cn/.

23.区内高校艺术类专业、专科录取区内考生时,考生须取得相应专业合格分数线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指定的专业、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应从以下四种模式中选择一种确定本专业考生的录取规则顺序,同一院校同一专业只能选择一种模式:①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3)根据专业课成绩乘以60%,文化课成绩乘以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④根据专业课成绩乘以40%,文化课成绩乘以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区内高校艺术类专业和专科按上述模式录取规则的排序顺序,应在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的备注中说明。本地区高校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按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如果前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以从未被录取的后一专业考生中录取。

其他高校被认定为通过艺术类专业同等学力以上考试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计划必须在本科B批之前列出,艺术类专业专业计划必须在高职院校B批之前列出。招生时必须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其中,承认同级及以上其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并进行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录取时不得区分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来源,必须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统一选拔。

2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考生志愿向招生机构投档。各招生机构须根据我区张贴的电子档案内预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择优录取,并提交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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