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法规体系2010年建成
“目前,在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已经出台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9部公务员配套法规,加上《公务员范围规定》、《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等5部法规。目前,已有14部配套法规颁布实施。”今天,国家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涉及公务员辞职辞退和公务员聘任制的配套法规还有15部,目前仍在制定过程中。整个公务员法规体系将力争在2010年完成。
12月2日,国家公务员局官网出现三个“新”试行规定:《公务员培训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这三个“新”规定立刻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这两天各种即时报道,解读,评论等。蜂拥而上,与刚刚结束的新一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笔试相呼应。
“其实这些根本不是什么新规定。”据国家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分析,可能是因为这些配套规定颁布已久,生效日期已被遗忘。有相关媒体称这三项规定“即日起生效”,这是一种误解,误导了公众。
记者发现,公务员考核条例早在2007年1月4日就已颁布实施,而公务员奖励条例和公务员培训条例分别于今年1月4日和6月27日颁布实施。
国家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之所以选择此时在其官网公布这三项规定,只是因为国家公务员局刚刚成立。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局将逐步在其网站上公布相关规定和文件,方便社会查询。“将来会有很多这样的出版物。希望类似的情况不要再发生。”
公务员法是第一部具有干部人事工作总章程的法律,是干部人事制度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据了解,仍在制定中的公务员法部分配套法规目前正在试点,有关部门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抓紧起草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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