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申领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福建关于申领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第1张

福建关于申领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第2张

各设区市司法局:

现将《司法部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工作的通知》(我司〔2008〕103号)(附件一)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先由各设区市司法局负责打印《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单》并加盖本设区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印章,然后邮寄给考生。同时,单向合格人员凭考试成绩通知发放《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附件二),该表也可在福建省司法厅网站(www.fjsf.gov.cn)下载。申请表一式三份,各设区市司法局一份,省考办两份。

二、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报名地的设区市司法局申请分数核查。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考场,并附本人准考证复印件。验证范围包括试卷4和参加试卷1、试卷2、试卷3但没有测试结果的试卷。考试成绩已经核实并书面告知本人的,不再进行核查。各区市司法局公布受理考生报考点申请的时限,逾期不予受理。各设区市司法局汇总考生考试申请,填写《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考生考试情况报告》,于12月8日前传真至省考办,并将相应信息录入国家司法考试管理系统并上报。

3.根据《2008年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调入C类人员名单》(附件6)所列名单,各设区市司法局于12月8日前将户籍在报名资格放宽地区、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并在外地报考的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报送省考办,省考办确认后立即转送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

四。报名表的顺序必须按照审核序号的大小排序,即按照《2008年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A类人员名单》(附件七)的顺序排序。

五、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向省考办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复印件;

2.申请人填写的《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2份;

3.申请人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核实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

6.申请人2寸(46mm×32mm)免冠彩色同底证件照3张(各设区市司法局须按要求尺寸裁剪整齐,背面写上申请人姓名),其中两张贴在填写好的申请表上,另一张照片用于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用于制证的照片1张,反面用回形针夹在申请表上,不得用胶水粘贴,以免损坏照片。

不及物动词根据《2008年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证书类型升级后需要收回原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附件8),由各设区市司法局收回申请人的原证书,并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送省考办。

七、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具体名单,见《福建省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本科学历符合A类人员名单》(附件9),取得毕业证后再进行报考,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八、受理港澳台地区合格人员在本省报考的申请时,应当按照内地报考人员的工作程序和方式代为办理和领取证明材料,并在审核报告中说明单独列出,报省考办。

九、台湾省岛内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资格,按照《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公告》(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X.如报考人员信息有任何勘误(与报名时信息不一致)或身份证号已升级的,需填写《2008年福建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信息勘误表》(附件十),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十一、接到司法部通知后,今年不再收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十二、今年无需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各区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资格授予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考试合格后,于2008年12月20日前,将《2008年法律职业资格审批报告表》(附件三)、《2008年不予法律职业资格意见表》(附件四)等相关材料和审核报告报送省考办。

附件:

1.司法部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工作的通知

2.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

3.2008年法律职业资格审批工作报告

4.关于2008年不予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意见

5.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公告(适用于台湾省岛内合格人员)

6.2008年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转C类人员名单

7.2008年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A类人员名单

8.2008年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证书类型升级后需要收回原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

9.2008年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A类人员名单

10.2008年福建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信息勘误

位律师回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福建关于申领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