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有何区别?
商业寿险和社会保险有什么区别?
(1)保险的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社会政策,也是政府的责任。属于政策性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人寿保险具有商业性质,是商业保险的一种形式,其行为是等价交换的买卖行为。
(2)投保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的对象是法律规定的社会劳动者,有的国家甚至扩展到全体公民。商业人寿保险涵盖的主体范围比较灵活,所有自愿投保的公民,无论是劳动者还是非劳动者,都可以投保,个人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3)实现方式不同。社会保险主要通过强制手段实施,属于强制保险。所有属于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无论是否愿意,都必须参加并缴纳保费。商业寿险一般采取自愿原则,主要属于自愿保险。投保人是否投保,投保什么险种,保额多少等。,主要由申请人自己决定。
(4)建立保险关系的基础不同。社会上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保险关系的建立主要依据法律,双方不能另行约定。在商业人寿保险中,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保险关系的成立完全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签订。
(5)不同的安全级别。社会保障水平是生活的基本需要,其保障水平一般在贫困线以上。商业寿险的保障水平是为了满足人们对保障水平的特定需求。其保障水平多样,一般高于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必要补充。
(6)缴费标准依据不同。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主要取决于对社会工作者基本生活的保障,与缴纳的保费不一定有价格关系,即侧重于社会适当性。商业寿险不是这样的。缴费水平和缴纳的保费之间必然有密切的关系,它更注重个体公平。
(7)保费的承担者不同。社会保险费通常由劳动者个人、企业和国家共同承担。其基本原则是保证基本生活需求,强调社会的公平。商业人寿保险的保险费完全由投保人承担。保险费负担的多少取决于支付给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和风险程度。严格强调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强调个体的公平性。
(8)不同的经营主体。社会保险业务的主体是政府,包括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险机构或政府委托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商业人寿保险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是营利性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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