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09年高考报名1月5日至15日进行

青海省:2009年高考报名1月5日至15日进行,第1张

青海省:2009年高考报名1月5日至15日进行,第2张

12月9日,省考试管理中心向全省发出关于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指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将于明年1月5日至1月15日进行。
省考试管理中心在其通知中指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000]007号和[2006]33号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身体健康;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公民(同等学力者须在我省参加过四至五次中考,高中学业完成近三分之二并放弃学业,完成学业前自学超过时限者须提供原考号)均可报名;“三校生”(中专、职校、技校毕业生),除参加过艺术类专业考试者外,凭其职业技能考试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报考相应的高等职业教育(原“老高职”)。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得报考对口高等职业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在职业中学开设的普通高中班学生按普通高考报名时,须提供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职业中学开设普通高中班的文件和考生参加高中会考的成绩单,由报名点负责加载考生档案。

报考体育专业的男、女学生身高不得低于1.7m, 且任一只眼的视力不得低于4.7(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单项体育项目主力前三名、单项体育项目前六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视力、身高受获奖证书<原件>(由考区招生办报省级招生办审批)限制后,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县(区)招生办公室负责报名。高中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集体组织到当地招生办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外省借读人员须到户口所在地州、县(区)招生办报名(往届毕业生不得在补习班或原毕业学校报名,否则不予发放准考证)。具有海南州水电四局户籍的高中毕业生向城东区招生办报考。省内跨县(区)就读的高中毕业生,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州、县(区)报名,不得在学校报名。

或高中、高等院校在校生,省内中学在校生空,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未按规定完成高中阶段考试全部科目的人员,未参加1月份考试剩余科目的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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