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2008下半年自考毕业登记手续办理须知

广东珠海2008下半年自考毕业登记手续办理须知,第1张

广东珠海2008下半年自考毕业登记手续办理须知,第2张

2008年10月自学考试成绩近日公布。我市共有7994人报考16257科,其中5709人实考10557科,3419人通过5047科,32人违纪。合格考生可于12月30日到市自考办领取证书。需要进行成绩复试的考生,应于12月19日前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成绩复试报名手续。

根据省自考办的文件精神,我省自考考生可在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报名参加毕业初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于12月15日-20日登录网站进行报名。

网上申请毕业初审报名的简单流程如下:

1.考生凭准考证号和电子摄像头或预报名设置的密码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二、使用“考试报名和调剂免试”模块中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确认考生基本信息,认真录入籍贯、民族、政治面貌、职业、考前学历、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

3.使用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选择毕业专业和作为毕业预测考官的学校,出现提示信息“考生课程符合该专业毕业要求”。选择珠海市香洲区作为提交毕业申请的第一个试点城市。

4.使用“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功能,选择“毕业专业”和“考生类别”查询考生毕业情况,使用激光打印机用80G/M2或以上A4复印纸打印双面毕业生登记表,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表格中填写“我的简历”和“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

5.考生应于12月21日前携带本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研究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规定缴纳费用(38元/证)。

因无条件上网或其他原因无法在线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可于12月17日-20日在市自习室办理毕业注册。

考生交卷及现场办理注意事项:

1.考生需要携带的相关材料:准考证、身份证、课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证书鉴定书。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大专毕业证书者,只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课程成绩合格而未领取或遗失《课程证书》者,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毕业注册。

3.转学、免试课程手工填表的考生还需提交省自考办批准的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网上直接申请的无需提交);转移和豁免手续必须在2008年11月1日前完成。

四。考生试卷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性别)有错误和遗漏的,2008年11月1日前未办理试卷更改手续的,不予办理毕业注册手续。

5.考生应认真校对打印的研究生登记表各栏内容,如有错漏(除上述第四点信息外的其他信息)及时更改。

6.副本应复印在A4纸上。

七、在市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只是对考生的毕业材料进行初审,看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最后由省自考办审核发证。

八。现场毕业初审具体时间:2008年12月17-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 30-5: 00(周六日照常上班)。

九。提交表格的时间:2008年12月17日至21日。

X.毕业证书预计2009年4月初领取。

XI。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市教育局4号楼二楼办公大厅(原珠海教育学院)。电话:21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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