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现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建议(一)
工程量清单计价,其“价格”的确定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必须有明确的风险因素和措施的评估标准。作为一名施工企业的工作者,通过工作实践,就工程量清单计价及相关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谈一点自己的思考,与大家分享。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施不尽如人意。晋建标字(2005)26号《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已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晋建标字(2004)98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也已于2004年4月1日起实施,明确提出“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 其他施工项目、检验和试验费用可按工程量清单或总额计价。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首选工程量清单。" 通过这几年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施和使用不尽如人意,甚至有些建设工程还在使用早已停止使用的2000年定额。 众所周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针对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和动态管理。它是从工程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 对于我国施工企业来说,它包括投标阶段的价格确定、合同履行阶段的成本控制和最终竣工结算阶段的成本控制。 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的现状及原因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上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其核心应体现为:投标人自主报价,变数量,不变价格;企业投标报价应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单项成本,而不是社会平均成本;还应该包括风险因素和措施的清单,这样才能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所以,投标阶段的报价对企业来说尤为重要——而我们在这个阶段制定的评标方法恰恰相反。比如太原市采用的拦标价法成为中标的第一道门槛,& test & try big $ enterprises的自主报价成为了空说——比拦标价高一分钱就是废标;而拦标价往往是由业主聘请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往往没有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和措施或根本不考虑。其实是不合理的市场平均成本。企业为了中标,只能“低于拦标价”报价,导致从一开始就有不信任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底的想法。 “只为中标而投标”的做法会层出不穷。 同时,施工企业几十年来“工程造价定额”的传统现象仍然十分牢固,真正适应市场招投标报价、有效控制制造成本的企业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尚未建立,与之相配套的企业定额、工程造价管理方法和财务核算方法尚未形成,不愿承担风险的观念也在一定程度上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进展缓慢的原因之一。 合同履行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的现状及原因:在合同履行阶段,主要环节应该是工程量的确认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和支付——与菲迪克条款中的计量支付一致。 & test & trial $工程量的确认应与合同规定的内容(工程量清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相一致。 是对承包商已完成的工程数量、工作内容和进场材料的计量、测量和检验。 一方面,由于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及时确认已完成的工程量,导致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工程款的支付,工程量清单计价没有发挥作用——这也形成了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未确认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量的现状。 另一方面,也有大量的企业和项目考核标准(企业定额)使承包商没有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对工程量清单中标的项目仍采用传统的项目预算定额考核方法;同时,现阶段施工企业的财务核算口径与工程量清单计价口径不一致,也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本质上难以实施的重要因素。 在竣工结算阶段,由于各种问题,抛弃投标报价和合同约定,从零开始的情况屡见不鲜,从根本上违背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也是招投标阶段双方不重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因。 合同的不诚信履行,高昂的审审费用也造成了业主因工程结算延误而拖欠承包商工程款的现状;也违背了CECA/GC3—2007《建设工程结算编制规则》中工程结算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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