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开选拔省法院副院长等30名副厅级领导干部
1.1个总经理职位。
黑龙江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职责:主持公司的全面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具体包括: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负责公司的改革和管理,指导和推动公司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并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融资计划;制定并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指导和协调所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力。
要求:有旅游管理经验,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熟悉国内外旅游相关政策法规,掌握相关行业发展趋势和方向;具有引领企业科学发展的战略思维和远见卓识,能够在复杂形势下驾驭全局、市场和企业;熟悉大型企业集团的组织和运作模式。旅游专业或有大型旅游企业高级管理经验者优先。
2.副总经理一职
黑龙江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职责:协助总经理负责旅游业务管理。具体包括:负责公司旅游业务的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公司旅游业务的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旅游业务系统的设计和完善;制定公司年度旅游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年度旅游经营目标的完成;组织、指导和推动所属旅游企业的协调发展。
职位要求:熟悉旅游行业的政策法规,了解旅游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方向;具备旅行社和酒店管理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备一定的旅游项目市场开发能力,具备一定的企业管理能力;至少5年旅游管理工作经验。
3.一个总工程师职位
黑龙江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职责:协助总经理负责铁路工程建设、管理和技术规范工作。具体包括:负责公司铁路工程建设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企业新建铁路的长短期规划,组织制定企业技术改造计划和技术创新项目,并负责实施中的技术工作;拟订铁路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负责铁路工程施工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技术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铁路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技术;协调技术业务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组织解决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和重大技术问题。
职位要求:铁路工程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熟悉铁路工程建设、技术管理、施工组织、质量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了解铁路建设的发展趋势和方向;具备铁路工程建设、技术管理和预算编制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至少5年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验。
4.两个总会计师的职位。
①黑龙江蒙中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职责:协助总经理负责财务管理。具体包括: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财务和资本运营战略;组织编制和执行企业预算、决算,组织编制企业投融资计划;组织会计核算、会计审计监督、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参与对外投资、企业融资、贷款担保、大额资金使用、产权变更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
岗位要求:具有财经类专业学位或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财务经理经历,熟悉国内外金融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和行业相关政策,了解国际金融惯例;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从事财务会计管理工作8年以上。有投资企业管理经验,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熟悉化工、火电、房地产行业相关业务者优先。
②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职责:协助总经理负责财务管理。具体包括: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财务和资本运营战略;组织编制和执行企业预算、决算,组织编制企业投融资计划;组织会计核算、会计审计监督、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参与对外投资、企业融资、贷款担保、大额资金使用、产权变更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
岗位要求:具有财经类专业学位或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财务经理经历,熟悉国内外金融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和行业相关政策,了解国际金融惯例;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从事财务会计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熟悉港口、水运、造船行业相关业务者优先。
二、报名条件
以上五个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除职位具体要求外,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及以下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报考。
1.50岁以下。对于总经理的职位,一般要有2年以上大型企业副职工作经验;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岗位人选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大型企业中层岗位工作经历;或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担任科级或相当级别职务3年以上(年龄和工作时间计算至2008年10月31日)。副厅级后备干部(包括2005年中共黑龙江省委考察掌握的50岁以上优秀干部、哈尔滨市厅局级后备干部和其他省区市地厅级后备干部)、黑龙江省省属企业后备干部不受年龄限制。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40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可放宽至一年。
2.本科以上学历。
3.担任副厅级非领导职务的,可以报考,年龄不限。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党纪、政纪规定的任职和使用限制期限;
(3)分管工作“一票否决”;
④最近一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或最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一次;
⑤《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三。选择方法和程序
选拔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任命决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1.公开注册和资格考试
采取由登记机构统一登记或个人登记的形式。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至7日。推荐人和报考者通过龙江先锋网(http://www.ljxfw.gov.cn)报名,填写公开选拔干部报名表,上传两寸免冠照片。笔试前4天内,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及港澳学历学位需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干部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经历表、 加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套到中共黑龙江省委公开选拔部分副厅级干部和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办公室审核确认,领取准考证。 也可以带着相关证明和材料原件直接申请。工作地点: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党校主楼二楼会议室(哈尔滨市南岗区景尧街20号)。
每个职位合格人数不足10人的,取消公开遴选职位,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公选期和试用期内,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胜任所选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专业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生参加企业管理考试。考试题型分为公共科目和案例分析两部分,按照3: 7的比例汇总。笔试满分为100分。此外,担任副厅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可加8分;地厅级后备干部(含2005年中共黑龙江省委考察掌握的50岁以上优秀干部、哈尔滨市局级后备干部和其他省区市地厅级后备干部)、黑龙江省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可加5分;获得长江学者称号者可加5分;获得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可加3分;博士生导师可加3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可加2分;获得省级优秀中青年专家、龙江学者、省级重点学科梯队带头人、省级重点学科(专业)梯队后备带头人或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省级学术职称的可加1分。以上项目加分不累加,按项目加分计算,并加到笔试成绩中。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 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地点将在《黑龙江日报》和龙江先锋网(http://www.ljxfw.gov.cn)公布。请注意询盘。
3.采访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领导能力和对所选岗位的适应能力。成绩由面试考官组和群众代表组评定,满分为100分。
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 4的比例确定。
4.组织考察,决定任命。
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选人用人的具体职责和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评价其任职资格,重点考察考察人选对岗位的适应性。考察结果量化打分,满分100分。
考察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考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职位1: 2的比例差额提出拟任命人选,报省委常委会批准,实行差额投票,按照《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履行任命程序。
对进入考察阶段、考察表现较好、未在省内提拔任用的人选,在省委调整地市级后备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后备干部时作为人选考虑。
四。治疗和管理
公开选拔任职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相应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不称职的,将调离试用岗位,回到试用前岗位或按试用前岗位级别安排工作。
动词 (verb的缩写)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部分副厅级干部和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公开选拔办公室共同负责本次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
本次公开选拔由中共黑龙江省纪委和有关方面监督。监督员电话:0451-12388,0451-12380。
有关事宜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共黑龙江省委公开选拔部分副厅级干部和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省SASAC 0451-86489719;省公选办0451-86489717,86489718。
黑龙江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共黑龙江省委公开选拔部分副厅级干部和省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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