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共两份,我一分都没有,全被公司拿去了,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好,朱幼华律师:
我在一家酒店上班,酒店共分三个小店,我在A点做店长,12月31号A店关门,公司觉得我工资高,想叫我写离职报告,并补偿我一月工资,要不调到B店上班,工资下调百分之三十,并一再说B店我去不好怎么怎么样,我怎么办?我的上司对我说劳动法有规定企业面临经济困难可以裁减工资,并跟我说BC两家店马上由别人承包,人家不需要店长,我去上班只有做领班并拿领班工资,我是2007年3月22到职,但是公司跟我是2008年1月1号签订的合同,合同共两份,我一分都没有,全被公司拿去了,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从一号开始公司口头叫我休息,四号给他答复
如无约定工资及工作岗位,公司另行安排是公司内部的事。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