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做鉴定,是现在做对我们有利,还是等我的朋友死后再做鉴定对我们有利,大概能获得多少赔偿?
我的朋友今年51岁,身体不太好,患有高血压、脑梗塞病,但生活基本能自理,在2008年7月份他在小区里散步时被一辆倒驶的装垃圾的车刮蹭倒地,造成双腿瘀肿,引起旧病复发,现一直处于半昏迷状态,医生说我的朋友是救不好了,说不准那一天就会死去。交警认定垃圾车负全责。协商赔偿时对方说他们只负责外伤治疗的赔偿,现在的昏迷状态是由于原来的疾病引起的他们拒绝赔偿。请问律师如果要求赔偿我的朋友能获得全部赔偿吗?如果要做鉴定,是现在做对我们有利,还是等我的朋友死后再做鉴定对我们有利?大概能获得多少赔偿?
位律师回复最好现在作鉴定,可以得到全部赔偿.建议直接电话咨询赵兰振律师,联系方式:手机:13581978568(建议直接拨打手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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