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员工报销了假的招待费,这是否解除合同的理由?
各位律师:
1、试用期最后一天通知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2、员工报销了假的招待费,这是否解除合同的理由?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是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提前通知是对劳动者的要求,对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通知,所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报销假的招待费,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结合公司规章制度来判定,如果单位规章制度有此规定,且规章制度是有效的,则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如公司没有规章制度,则可以看下员工报销涉及的数额、情节等判定,如属于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则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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