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只有永嘉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做的工伤认定才具有法律效力吗?
各位律师:
我因工受伤,在瓯北劳动社会保障所做了工伤认定,经温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十级伤残,在永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了仲裁,现在对方不服要起诉:认为瓯北劳动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工伤认定表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证据,只有永嘉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做的工伤认定才具有法律效力,要求撤销永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的仲裁。请问瓯北劳动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工伤认定表真的没有法律效力吗?真的只有永嘉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做的工伤认定才具有法律效力吗?
要看具体情况。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