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在他的本子上登记一下,不再打什么收据,向这样我们该怎样做?
律师:您好!
现有一事想咨询,别人欠我五万元,拖欠几年迟迟不给,现只有通过法院来改决。因是在外地,所以我请了一名律师(正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方法是20%风险代理,但他要把“欠条”和“还款协议”原件拿在他手中,只在他的本子上登记一下,不再打什么收据,向这样我们该怎样做。谢谢!
如果风险代理的话,肯定是全权代理,当然是要将“欠条”和“还款协议”原件给他了。只是一般情况下律师是不收原件的,万一没办法要收原件,视情况而定打收条了,不过为避免麻烦,一般还是打个收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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