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由你们四人平均分配,但这套房子是我的第二任丈夫在我们结婚前买下的,这样该如何分配?
你好,潘峰律师:
您好,
03年,我的第二任丈夫去世,其有三子,并留有一套住宅,我想咨询一下这套房子该如何分配。他的三个儿子认为应该由我们四人平均分配,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如果这套房子是你和第二任丈夫结婚以后购置,则应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在你丈夫去世后,其中的一半是你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是你丈夫的遗产,则由你们四人平均分配。
但这套房子是我的第二任丈夫在我们结婚前买下的,这样该如何分配?
依法应该是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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