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说他以后做不了体力劳动了,他门老板应该赔偿哪些损失,老板说只给他3万做补偿这费用合理吗?
你好沈律师:
我有一个朋友在建筑施工时从九米高的架子摔了下来,腰部摔断放了一个钢板,医生说明年九月份还要做一次手术把钢板取出,左手指也断了一指,已经做了接指手术,医药费现在花了将近2万元,医生说他以后做不了体力劳动了,他门老板应该赔偿哪些损失?老板说只给他3万做补偿这费用合理吗?
麻烦你了沈律师!
对不起,这段时间比较忙没有能及时回答你的问题,好在还有其他的好律师在为你解惑,我也很欣慰,我的回答是根据法律规定看你与单位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形成,那你就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根据工伤认定结论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定残。最后凭借上述手续要求单位或者社保处给付相应的损失,另外如果能定残的话对方至少要给你500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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