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对方说这样的证明不可以,他进不了保险,请问这样的证明有法律效应吗,我该怎么办?
尊敬的律师!
你们好!
我是一名来上海打工的青年!我妈妈在08年6月5 日骑电动车被骑车撞倒,经交通部门认证司机负全责!现在我妈出院没有大碍了!
08年7月31 日,我找对方协商误工发生了纠纷。我妈是做钟点工的,月收入有3000元左右,而对方只按照普通的保姆1380元的工资的水平赔偿,还要求我妈拿出收入证明。我妈没有正规的单位,拿不出工资单之类的证明,就让每个户主开具收入证明!然而对方说这样的证明不可以,他进不了保险。请问这样的证明有法律效应吗?我该怎么办?麻烦律师给我意见!谢谢!
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计算;没有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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