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急症的治疗原则

高血压急症的治疗原则,第1张

高血压急症的治疗原则,高血压急症的治疗原则,第2张

高血压是急诊科、心内科和临床科室常见的临床现象,是一种危及生命的紧急状态。急性高血压是指短时间内血压严重升高(通常BP = 180/120mmhg)并伴有进行性靶器官损害。急性高血压危害很大,通常需要立即采取降压治疗,防止靶器官的进一步损害。那么,高血压急症的处理原则是什么呢?

1.在ICU密切关注血压,静脉给予短效降压药,快速准确控制血压;

2.血压控制后,口服药物逐渐取代静脉给药,口服降压药往往在静脉给药6-12小时后使用;

3.由于许多高血压患者存在低血容量,临床医生在降压前应评估其是否存在低血容量,如果有,应同时进行补液和静脉降压;

4.除非有容量超负荷的明确证据,否则应避免使用袢利尿剂;

5.老年患者使用降压药的剂量要小,下降幅度要比年轻患者小。

6.降压目标:平均动脉压在1h内迅速下降,但不超过25%。血压在2-6h内降至160/160/100—110mmHg左右,以免血压过度下降。如果耐受或患者临床病情稳定,在接下来的24-48h内血压会逐渐降至正常水平(颅内出血和缺血性脑梗死除外)。

高血压的急诊治疗应根据靶器官损害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早期诊断和干预。其中,采取紧急措施保护靶器官是治疗高血压急症的关键。对于大多数高血压急症患者,通常需要选择静脉降压药物,并遵循个体化原则,从小剂量开始,根据降压目标值进行调整,有计划、有步骤地快速平稳降压,从而更好地保护靶器官,改善高血压急症预后。最好在ICU的严密监护下使用易控制的静脉降压药物,并立即降压,预防和停止进行性终末器官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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