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我是2008年5月13号上班路上被一摩托车追尾?

各位律师:我是2008年5月13号上班路上被一摩托车追尾?,第1张

各位律师:
我是2008年5月13号上班路上被一摩托车追尾,造成尾骨第三节骨折。治疗3个月期间公司只按病假发我295.6元的工资。我于6月30日向嘉定劳力局申请工伤认定的。可到现在公司治疗还没给报,工资也没补发。

位律师回复

根据你所讲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觉得你的情况属于工伤,你应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全额的工资和工伤补偿。认定为工伤,相关保险公司或单位按照项目和标准一次性支付:
(1)实际发生的抢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
(2)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伤复发医疗费等各类费用。
(3)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符合配置辅助器具条件、确需配置的,按照《实施办法》和《通知》规定的标准)。如果还有疑问或有其他问题也可致电律师热线13817973826(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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