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都补交了养老金,请问老师我姐姐有权要回她应该享受的病?

现在已经都补交了养老金,请问老师我姐姐有权要回她应该享受的病?,第1张

各位律师:
我姐姐于1990年得了无脉症和类风湿关节炎,因为该病是世界难题所以只能控制病情,当时她还是坚持上班,一直坚持到1994年,她由于病情加重单位只肯发他待岗工资在家待业。于1995年与单位签了长期合同后于4月份停发了她的待岗工资,我姐姐把医院证明和病假单交到单位,单位领导坚决不收,说他们单位是不认病假单的,理由是他们企业穷,期间我姐姐不断打报告寄挂号信要求单位发病假工资,单位总是以我们考虑后会给你决定,一直到2000年单位才给她280元最低工资,我姐姐不服气一直打报告。一直到2004年单位要求我姐姐丧老鉴定,鉴定出来我姐姐确实丧失了劳动力,单位总算给他享受了病假待遇,今年他们单位又要我姐姐去劳动鉴定,并说鉴定不出伤残又要停发工资了,我们要求交病假单给她作为我姐姐的病假证明,他们跟以前一样又拒绝了,这次我打了12333咨询,才明白单位以前不给我姐姐工资,和不给我姐姐享受病假待遇是违法的,可是我们已经过了仲裁时间,另外1995年-1998年没有为我姐姐交养老金,而且他们单位有200多个职工都没有交养老金。为了帮200个职工补交养老金单位做了假的工资单给了社保中心。现在已经都补交了养老金请问老师我姐姐有权要回她应该享受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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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仲裁申请期限的起点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二是仲裁申请期限的长度为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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