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了我的鱿鱼,我之前在那工资是100元1天,请问包工头应赔偿我多少钱?
各位律师:
我于08年8月23日在工地干活时受伤,当时和我一起受伤的还有一个老乡,老乡比较严重,送去医院,最后协商赔了6万元。而我因为伤得轻一点,包工头只答应赔偿1000元钱的误工费,而从受伤到今天(9月6日)为止,已经在家休息15天了,昨天(9月5日)到医院去检查,医生建议还休养一段时间,又开了七天的病假。而9月3日我去工地上班,包工头却不让我在那里做了,炒了我的鱿鱼。我之前在那工资是100元/1天。请问包工头应赔偿我多少钱?
尽快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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