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属于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标准的范畴吗,工伤的定义是怎么说的?
各位律师:
我儿子在一轻钢安装公司上班一个多月,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被另一建筑公司的施工车撞倒自己公司的钢梁砸伤,医院诊断为椎间盘突出,自己公司不给出具工伤认定,在法院以人身伤害为由起诉。法院技术室为法医鉴定机构出具要根据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标准做鉴定,这是属于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标准的范畴吗?工伤的定义是怎么说的?请给予解答,谢谢。
我认为在工地上受到伤害,不应属于交通事故,应属于工伤。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工伤待遇。也可作为普通人身损害赔偿向施害方索赔。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