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应该赔偿我08年3月20日至7月20日没有没有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各位律师:
我1993年进入某公司到08年的7月31日,因无期限合同与公司发生纠纷。我的合同是08年的3月19日到期,在续签合同时我要求给公司签无期限合同,但公司不同意。到08年7月21日公司才答应给我签订合同。但是合同的岗位和工资都降了,经过多次协商还是没法达成一至。在这种情况下我不签订合同。
请问:公司是否应该赔偿我08年3月20日至7月20日没有没有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你可以得到赔偿,具体的按劳动合同法来处理。QQ86438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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