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单位要与我签劳动合同只签到今年年底,我可以要求从现在起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吗?
各位律师:
我于2004年11月8日至2005年11月7日与该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接着又续签到2005年11月30日。之后就没有再续签劳动合同。但我一直在该单位工作。现在单位要与我补、续签劳动合同。即从2005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问题:向我这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单位没给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单位要与我签劳动合同只签到今年年底,我可以要求从现在起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吗?好像北京市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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