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的另一家公司就要我去上班了,我不想丢了这个新找的工作我这样走能拿到我的工资吗,我该怎么办啊?
律师您好,我在北京上班。我是干会计的。我现在想离职,我8月4号就写了离职申请。我们经理也口头答应了,不过就是忘了让我经理签名。他让我交接完工作之后再走,不然我一个月的工资就拿不到了,我们公司也招了2个会计都只是干了没几天就走了,以致于我都没交接完工作,我找的另一家公司就要我去上班了,我不想丢了这个新找的工作我这样走能拿到我的工资吗?我该怎么办啊?谢谢指导。
位律师回复提前一个月书面辞职,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能拿到你的工资,注意保留你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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