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诉讼时效超时有没有可能?

打诉讼时效超时有没有可能?,第1张

    2004年9月我家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因雇佣司机失踪被判负全责,对方在04年底和05年分别向我起诉了前期治疗费和车辆损失(差不多十万),06年9月对方出院,据称一直在回复没有做医疗签订,直到今年6月才向我起诉后续医药费、误工费、伤残等等共计14万余元,我现在不知道对方是否有06年9月后仍需治疗的证据(但据医生讲对方没有再住过院),而且我有女儿帮我录的主治医生提供说对方早在06年底就已经做过医疗鉴定的视频(对方在法庭称没有),而且在出院后没有向我追讨过各种费用。上次判决时没有提之后的费用问题,只说保留诉权。 
    对方自出院后没有在住过院,算不算医疗终结?否则怎样情况下才算医疗终结?有效证据包括什么?怎样推翻?而对方于06年底曾做过医疗鉴定(我提供不了原件,但有医生视频为证,没有证人),请问这对我有帮助吗?有效吗?而这和医疗终结是否有关联? 
    那个视频到底有没有帮助?打诉讼时效超时有没有可能律师我是一定请不起的,按照起诉费的比例收我根本没办法,我只是一个内退职工,还欠着十几万的外账,一家三口现在每月生活费只有700元(还要供一个刚上

位律师回复

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对是否医疗终结,在讼争双方意见不一的情况下,是以受害方出院日为医疗终结还是以受害方最后治疗日为医疗终结日,众说不一,其直接决定了在劳动争议中劳动仲裁时效应从何日起计算及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加害人应赔偿给受害人具体的医疗数额。因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没有规定在伤害赔偿案件中如何判断受害人的医疗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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