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拿不到加班费,现请帮忙回复,公司如此操作是否违反相关法规?
各位律师:
目前用人单位一般都是按照每周5天,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的工作制度来运行,周六如果加班,要给2倍于平时工资的报酬。
但是现在公司要降低劳工成本,试图更改作业模式,即每天工作6小时40分,每周工作6天,这样一周也是40小时工作时间。
如果这样变更,我们岂不是每周六既要上班,又拿不到加班费?
现请帮忙回复,公司如此操作是否违反相关法规?
感激!
公司这样做是违规的。星期六上班就要支付双倍工资。详情可来电咨询,苏州免费法律咨询电话:1381269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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