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以公司没有给上养老保险和没有及时支付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被迫辞职么,辞职后是否有经济补偿?
各位律师:
我公司现被收购,公司名称和法人均已变更,现公司要求我们重新签定劳动合同(以前有一份还未到期),因为劳动合同的内容也变了,我认为不合格,所以不想签,而且公司没有给我们上养老保险(因为我是外地农民工,公司只给上工伤和医疗,公司说这样是合法的),而且每周六还上班,但没有支付加班工资,请问,我可以以公司没有给上养老保险和没有及时支付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被迫辞职么?辞职后是否有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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