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快开学了,难道我们真的要忍下去么,哪里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呢?
各位律师:
满怀期望的踏入社会的大门,辗转反复的寻找工作,终于与一家私立学校签定了为期一年的协议,不知道为什么不是合同,而是协议?底薪加上所有的奖金,代班费,正常的可以拿到800元/月,这些都是在不能迟到一次,不能请假一天的情况下。 这些都可以容忍,唯独学校不为老师们买任何社保或者保险。还扣押教师资格证。不扣押教师资格证的,交300元。大家都知道他们的行为已经违法了,可是也都怕这样的声张会使这样廉价的工作也丢了。毕竟我们是弱势群体,毕竟还得需要那点微薄的工资来满足生活的需要。马上快开学了,难道我们真的要忍下去么?哪里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呢?
老师与学校之间形成的也是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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