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我一个人签就可以了,还有,现在门面上没有收到的租金是不是我有四分之一,他儿子有四分之三?
张华律师你好!我想向你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我和我老公(2007年6月登记的结婚)2008年1月左右把门面租给现在的租房人,租期是3年。我老公于2008年5月21日因病去世!出租合同上是我老公的名字。我老公在生前立了遗嘱,门面的四分之一归我,四分之三归我老公的儿子(不是我亲生的,我是继母)!现在,租门面的人想转让,我想问问。合同应该是我和我老公的儿子一起签,还是我一个人签就可以了?还有,现在门面上没有收到的租金是不是我有四分之一,他儿子有四分之三?
位律师回复你所说的门面房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没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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